尚书都事
官名。隋朝尚书省置,设八员,从八品上,协助尚书左、右丞监督六部诸司政务; 炀帝大业三年(607)置都司郎各一员,为左、右丞副贰,掌都事之职,仍置都事,升正八品,位都司郎下,分隶六尚书。唐朝左、右丞分辖左、右司,左、右司各设郎中、员外郎协助左、右丞署理、监督六部诸司,都事为其佐贰,置六员,从七品上,受事发辰,察稽失,监印。宋朝尚书省置三员,为属吏。
官名。隋朝尚书省置,设八员,从八品上,协助尚书左、右丞监督六部诸司政务; 炀帝大业三年(607)置都司郎各一员,为左、右丞副贰,掌都事之职,仍置都事,升正八品,位都司郎下,分隶六尚书。唐朝左、右丞分辖左、右司,左、右司各设郎中、员外郎协助左、右丞署理、监督六部诸司,都事为其佐贰,置六员,从七品上,受事发辰,察稽失,监印。宋朝尚书省置三员,为属吏。
官名。清沿明锦衣卫之制,于銮仪卫置右所,以掌印冠军使一人为主官,下设擎盖、弓矢二司,分掌伞盖、仪刀、弓矢、枪戟之事。
官名。清末资政院议员。宣统二年(1910)由各省咨议局按定额从本局议员中选出,共九十八人(定额一百人,缺新疆二人)。掌参与资政院议案的讨论、表决。
清朝官服之一。乃行军与旅行之时穿用,主要为骑马时穿服。包括行袍、行褂。行袍大襟之右下角比左面和后面剪短一尺,称缺襟袍。行褂穿在袍之外,长只到股,袖只到肘,又称为马褂。
官名合称。即左右羽林、龙武、神武六军辟仗使,见“辟仗使”。
①官名。明清科举考试中特设之官,属“外帘官”。凡乡、会试后,均选书吏将试卷另誉他纸,再送考官评阅,以防舞弊。且选官监督誊写,称誊录官,简称“誊录”。其充当誊写之书吏亦称“誊录”。②清朝方略馆等机构中充
官名。清代热河都统衙门内原有理藩院所派司员、笔帖式,分在八沟、塔子沟、三座塔、乌兰哈达四处征税,乾隆四十四年(公元1779年)均改为蒙古理事官,仍隶属于热河都统。
官制用语。唐朝凡九品以上文武职事官,皆带散官衔,谓之本品; 依此以定班位、俸给与章服,与实际职掌无涉。
官名。金代都转运司所属有此官,从六品,掌勾判,分判支度案事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·都转运司》。
官名。清朝西藏地方官员之一。掌治所属各城军民之政事。前藏设七品官二十五人,分辖二十五小营。后藏设七品官十六人,分辖十五小营,缺出,于东科尔及喇嘛内拣选。唐古特官。清分设于前后藏,秩均为六品,属唐古特营
确定为皇帝继承人的皇子称皇太子,也称太子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:“太子太傅一人,中二千石。”“太子少傅二千石。”“太子率更令一人,千石。”“太子庶子四百石。”皇位的继承人。本称太子,唐以后改称皇太子。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