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为行枢密院的简称。元至元三年,在四川、江西、浙江等处置行枢密院,“以镇遏好乱之民”。其官有知院、同知、佥院、院判等。见《元史·百官八·行枢密院》。
官名。明朝司农司副长官,位在少卿下。朱元璋吴元年 (1367) 于司农司置,正五品。洪武元年 (1368) 罢。三年复置,四人,四年再罢。协卿、少卿共掌农耕之事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天王府置。掌警卫天王之事,官阶为职同检点。依二十四节气命,其名称自立春侍卫至大寒侍卫,又各分正副,共四十二人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于民国四年(公元1915年)设于文官高等考试典试委员会与文官普通考试典试委员会,佐助典试官掌理典试事务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。民国二十二年(公元1933年)十月内蒙古要求自治,国民政府于次年颁布《蒙古地方自治办法》,有原则八项,其中有关自治组织机构的规定为:一、在蒙古适宜地点,设一蒙古地方自治政务委员
官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,掌匡辅奚王,治理奚六部。置于太宗时,二员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冬官府司金中大夫属官,正三命。下设锻工中士、锻工下士以佐其职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民国置,为中央行政机关之一。民国十六年国民政府改其为大学院,十七年又改称教育部,管理全国学术及教育行政事务。下设总务、高等教育、普通教育、社会教育、蒙藏教育五司及编审处。设长官部长一人,政务次长一人、
官名。南宋为向金及蒙古求和、议和所派使臣。
宋朝提举坑冶铸钱司、提举市舶司等官署统称。宋制于诸路监司之外,对于主管一路特殊事务的官司合称为杂监司,如提举坑冶铸钱司、提举市舶司等属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