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词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少司徒

少司徒

清朝仓场侍郎之别称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文选清吏司员外郎

    官名。简称文选司员外郎。明清吏部文选清吏司之副长官。佐郎中掌司事。明洪武二十九年 (1396) 改选部员外郎设,一人,从五品。清顺治元年 (1644) 沿设,汉员外郎一人,以科甲出身者注授。满洲、蒙古

  • 停职

    官吏降罚方式之一。北洋政府于民国四年(公元1915年)规定, 司法官惩戒的第四种为停职。期限为三个月以上、一年以下,并序止俸给。

  • 税课司郎中

    官名。清末度支部税课司主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三人,正五品,奏补。掌本司所管事宜。

  • 保傅

    官名合称。① 春秋战国时国君侍从女官。《战国策·秦三》:“足下上畏太后之严,下惑奸臣之态,居深宫之中,不离保傅之手。”鲍彪注:“女保、女傅,非大臣也。”② “太保”、“太傅”或“太子太保”、“太子太傅

  • 内客省使

    官名。宋初置,属横班诸司使,为武臣、内侍迁转之阶。太祖乾德二年(964),定为视三品。徽宗政和二年(1112)重定武臣及内侍官名,改为通侍大夫。班官名。宋置,无职掌,为内侍与武臣高级阶官。政和二年(公

  • 固伦额驸

    清朝皇后的女儿封固伦公主。其夫为固伦额驸,秩同固山贝子。详“额驸”。

  • 寨主

    见“知寨”。

  • 户曹清吏司员外郎

    官名。明永乐元年 (1403)置。见“户曹清吏司”。

  • 夹单

    文书之附页。清朝官场习惯,凡属员向长官禀事,对不便写于手本内之事则另书于一张单帖上,夹附在手本的第一幅内,称“夹单”。

  • 大甲头

    宋朝乡役名。南宋临安府行保甲法,以一百家为一大保,设大甲头一人,负责治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