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词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小君

小君

春秋时期诸侯国臣子自称本国国君的配偶。《谷梁传·庄公二十二年》: “葬我小君文姜。小君非君也,以其为公配,可以称君也。”

猜你喜欢

  • 判工部事

    官名。北宋前期置为工部长官,员一人,以两制以上官充任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罢,工部复以尚书为长官。

  • 掌盐中士

    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地官府载师中大夫属官,掌海盐、池盐、形盐、饴盐等四盐的生产、交易及征税。于每产盐地各设一人以掌之,下设掌盐下士以佐其职。正二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
  • 无资

    见“资(1)”。

  • 协审官

    官名。见“审计官”。

  • 右率府副使

    官名。明初太子东宫职官。参见“左率府副使”。

  • 币制局督办

    官名。北洋政府置,为币制局的长官,见“币制局”。

  • 山东清吏司

    官署名。简称山东司。① 明清户部诸司之一。掌理山东省钱粮收支数目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山东部置。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等官。分置民科、度支科、金科、仓科等四科治事。兼掌在京锦衣等三卫及辽东都司之

  • 海军总司令

    海军最高指挥官。北洋政府始置,直属海军总长。国民党政府沿置,初隶军事委员会,后隶国防部。

  • 京兆督邮

    官名。汉制京兆与他郡一样,亦置分部督邮,《汉书·孙宝传》记其为京兆尹时“署(侯)文东部督邮。”参见“督邮”。

  • 村民会议

    村自治组织的议决机关。北洋政府时期,山西省于民国十一年(公元1922年)实行“村自治”,依照《修正山西县村制简章》的规定,凡满百户的村庄或联合若干村庄在百户以上的,编为一村;因情形特殊,不便同别的村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