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词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小司寇上大夫

小司寇上大夫
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秋官府次官,员二人,省称小司寇。佐大司寇卿掌刑政,主持刑法的制订及执行。正六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

官名。北周仿《周礼》之制设置,为大司寇卿的副职。《周礼》小司寇的职掌是用五刑审理民众狱讼,有触犯刑法的,根据情理与事实来讯问他们。十日后判决,宣读罪证与供词的记录,确实而没有疑义, 然后依法定刑。用五声来听狱讼,求民情。以八种议刑法附于邦法减免刑罚。用三刺的方法,确定判决百姓们的狱讼。年终,命令群士统计已审理判决的狱讼,把判决书送交天府收藏。北周小司寇上大夫正六命,任此职者见《周书·李贤传》:弟远,“六官建,授小司寇。”

猜你喜欢

  • 纂修

    官名。明朝置。凡修实录、宝训及史志等书,皆置纂修官若干人,实任秉笔,众手成书。初,杂用部院、外官及山林隐逸之士,天顺(1457—1464)后多用翰林院及詹事府官,成化(1465—1487)后则多用翰林

  • 钦命事件查办处

    法部所属临时性机构。为皇帝调查某些特别重大案件而设置,简称查办处。其主要官员均由皇帝指派,一般由法部尚书和有关衙门的长官组成,案件的办理情况,直接向皇帝报告。

  • 外务部侍郎

    官名。清末外务部之副长官。光绪二十七年(1901)设。正二品,左、右各一人,特简。兼会办,佐总理王大臣、会办大臣、尚书办理外交事务。宣统三年(1911),改外务部副大臣。官名。清光绪二十七年(公元19

  • 后宫源典帅

    宫官名。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。员二人,五品。

  • 公府典兵曹

    公府诸曹之一。东晋初,晋元帝镇东丞相府置典兵曹,主兵事,设典兵参军以掌理曹事。

  • 左勋卫

    ①北周宿卫官。《隋故仪同三司王府君墓志铭》:“公授左勋卫,俄迁帅都督。”②隋朝左、右卫所统领内府府兵之组织,置开府府 (骠骑府),领军坊、乡团,掌宿卫宫禁。东宫武官名。北周建德初置,属左司卫,掌东宫护

  • 郎官泛称。春秋战国至秦有郎中,为君王侍从近官,宿卫宫廷,参与谋议,备顾问差遣。西汉依职责不同,有郎中、中郎、外郎、侍郎、议郎等,无定员,多至千余人。皆隶部中令 (光禄勋)。诸侯王国亦置。职掌守卫皇宫殿

  • 河桥掾

    官名。西晋置,属河南尹。官名,汉置,为郡县属吏,掌交通及修道架桥等事。

  • 内掾

    官名。元奎章阁学士院所属,为低级事务官。

  • 朝贺

    诸侯百官每年岁首朝见拜贺皇帝的仪式。秦始皇统一六国后,以十月为岁首,规定十月朔日 (初一) 举行朝贺仪式。入汉因之。诸侯王、列侯等如不按规定参加朝贺,要依法治罪。武帝太初元年(前104)改历后,朝贺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