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兵部上士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夏官府兵部中大夫属官,佐兵部中大夫、小兵部下大夫掌本部事务。北周武帝建德二年 (573),省六府诸司中大夫,以下大夫为长官,遂成为兵部司次官。宣帝即位,复置六府中大夫后,仍为属官。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 (581) 罢。
官名。见“兵部中大夫”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夏官府兵部中大夫属官,佐兵部中大夫、小兵部下大夫掌本部事务。北周武帝建德二年 (573),省六府诸司中大夫,以下大夫为长官,遂成为兵部司次官。宣帝即位,复置六府中大夫后,仍为属官。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 (581) 罢。
官名。见“兵部中大夫”。
官名。据《汉书·地理志》记载,西汉末,天水郡有骑都尉,治豲道县;安定郡有主骑都尉,治参县;似均为边郡主骑兵之都尉,而有固定治所者。
官名。即太医令。即“太医令”,详见该条。
官名。明制,布政使之下有左、右参政,秩从三品,与左、右参议共同分司诸道,掌督粮、督册、分守。清初沿置,乾隆十八年(公元1753年)裁撤。参见“道员”。
梁陈时对翊左、翊右、翊前、翊后四将军的合称。
官名。北魏前期置,为尚书省金部曹长官。《魏书·毛修之传》:毛法仁“高宗初,为金部尚书。”
官名。即刑部都官司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都官。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为高等法院的主官。见“高等法院”。
即“江浙等处行中书省”。
官名。隋炀帝三年,在尚书都省置左司郎、右司郎,从五品,掌都省之职,总理尚书事。见《通典·职官四·仆射·左右司郎中》。
武官名。为圆明园护军营的主管, 见“圆明园护军营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