将军司
官署名。金朝置。设于南京(今河南开封)宫城。掌宫城诸门禁卫。
官署名。金朝置。设于南京(今河南开封)宫城。掌宫城诸门禁卫。
官署名。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北洋政府改邮政司设置,属交通部。其职掌包括原邮政、电政、航政三司全部职掌。次年复改称为司,职掌不变。以司长为主官,下设佥事,主事,分理司务。参见“路政司”、“电政司”
官名。北周置。正二命。职掌不详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天官府膳部中大夫酒正中士佐官,员四人,正一命。
唐代指门下省(左掖)中书省(右掖)。《新唐书·权德舆传》:“德舆独直两省,数旬一还舍,乃上书言:左右掖垣,丞天子诰命……重要之司,不宜久废。”参看“门下省”、“中书省”条。
官署名。明永乐(1403—1424)中所置北京行在六部之一。参见“行在六部”。
官名。 西晋惠帝(291—306)时拓跋猗㐌置。无员限。北魏建国后未设。
参见“十明将军”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又称河南道经略司、屯田经略司。宪宗二年(1252),管领汉地军国庶事的忽必烈请准在汴梁(今河南开封)设立经略司,在唐、邓等州屯田镇戍,掌管河南军民政务和财赋收入。设经略使、参议等职。宪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道观为玄坛置,为玄坛监之副职。
官员或公务员降罚方式之一。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规定,降等与减俸均为县知事惩戒的第二等。同年又规定减俸为文官惩戒的第三种。时间为一月以上、一年以下,数额为月俸的十分之一以上、三分之一以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