封弥院
官署名。又称封印院。宋朝贡院所属机构。掌贡举考试封弥之事。太宗淳化三年(992) 始行构弥(即糊名)考校法。真宗景德四年(1007),始置封印院,设监门官,封印举人卷首,用“奉使印”。仁宗天圣七年(1029),专铸“封弥院印”。此后,各级考试均设封弥所。
宋代贡院所属机构。景德四年(公元1007年)设置,又名封印院,掌管礼部考试的封弥事务,对应试者所交试卷,点数登记,然后密封或截去卷头,传送誊录所。天圣七年(公元1029年)始铸封弥院印。此后各级考试均有封弥院或封弥所的设置。
官署名。又称封印院。宋朝贡院所属机构。掌贡举考试封弥之事。太宗淳化三年(992) 始行构弥(即糊名)考校法。真宗景德四年(1007),始置封印院,设监门官,封印举人卷首,用“奉使印”。仁宗天圣七年(1029),专铸“封弥院印”。此后,各级考试均设封弥所。
宋代贡院所属机构。景德四年(公元1007年)设置,又名封印院,掌管礼部考试的封弥事务,对应试者所交试卷,点数登记,然后密封或截去卷头,传送誊录所。天圣七年(公元1029年)始铸封弥院印。此后各级考试均有封弥院或封弥所的设置。
官名合称。即唐武则天天授二年(691)诸卫所置司阶、中候、司戈、执戟。宋朝诸卫废,无官属,唯金吾卫置一人,每日于正衙侯朝谒,仍称四色官。司阶、中候、司戈、执戟四官的合称。唐置,设于十六卫中领府兵的十二
官名。金朝八作左右院长官,从五品。下设副使,从六品。官名。金于外路置八作左右院,掌收军须、军器。设官有使,从五品;副使,从六品;监支纳官,八品。
武官名。明清设置,为统领水师的最高武官。见“水师”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。南面官,设于南京。掌御前祗应等事。置宣徽使、知南京宣徽院事、副使等职。官署名。辽置,设官有南京宣徽使、知南京宣徽院使事、知南京宣徽院事、南京宣徽副使、同知南京宣徽院事,属南面京官。道宗
官署名。北齐置,设丞。隶太仆寺。
少保之别称。
官名。明代王府长史司所属有引礼舍人,员额三人,后裁去二人,掌按对宾客,赞相威仪。
官名。唐天宝十一载(公元752年)改驾部郎中为司驾郎中,至德二载(公元757年)复旧。
官名。元置,属工部,为受给库主官,掌京城内外营造木石等事。另有大使、副使等官。见《历代职官简释·受给库》。
官名。元朝置,为太府监次官,员六人,从三品。官名。元代太府监的副长官,地位在太府太卿之下。秩从三品,员额六人。参见“太府监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