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政院使
官名。元朝置。秩从一品。宣政院长官。初置院时,设二员,为长者以朝廷大臣兼任,位居第二者由帝师推荐僧人担任; 下设同知二员,副使二员,参议二员,经历二员。后增设断事官、佥院、同佥、院判等职,院使员数也不断增加,皆僧俗并用。文宗时定制,置院使十员: 同知二员,正二品;副使二员,从二品; 佥院二员,正三品; 同佥三员,正四品; 院判三员,正五品; 参议二员,正五品; 经历二员,从五品。下设吏员若干。
官名。元置。为宣政院的长官,秩从一品,员额十人。
官名。元朝置。秩从一品。宣政院长官。初置院时,设二员,为长者以朝廷大臣兼任,位居第二者由帝师推荐僧人担任; 下设同知二员,副使二员,参议二员,经历二员。后增设断事官、佥院、同佥、院判等职,院使员数也不断增加,皆僧俗并用。文宗时定制,置院使十员: 同知二员,正二品;副使二员,从二品; 佥院二员,正三品; 同佥三员,正四品; 院判三员,正五品; 参议二员,正五品; 经历二员,从五品。下设吏员若干。
官名。元置。为宣政院的长官,秩从一品,员额十人。
官名。南朝梁武帝普通六年(525)刊正将军名号时置,定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班。陈沿置,拟七品,比秩六百石。
官署名。元朝侍卫亲军机构。秩正三品。设于武宗至大元年(1308)七月,统康里军士,亦称康礼卫。置都指挥使、副都指挥使等职。三年正月,罢。
官名,王莽置。《汉书·王莽传》:“辰星司谋,北岳国将典致时寒,玄炜和平,考星以漏。”
县的等级之一。金制有剧县,为赤、京、剧、次剧、上、中、下七等县的第三等,亦称次赤,为二万五千户以上的县。
清朝袭爵之制。天聪五年(1631)初定世袭之制,凡立军功或阵亡者,国家赏恤爵位,准子孙世代承袭。凡世爵皆有袭次,其不计袭次与国长存者,则加“世袭罔替”。宗室中亲王加“世袭罔替”者即俗称之“铁帽子王”,
北洋政府时期国家元首的名称之一。第二次直奉战争后,段祺瑞由军阀“推戴”,于民国十三年(公元1924年)十一月二十四日就任临时执政,公布了《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制》六条,组成了临时政府,临时执政以国家元首的
官名。清朝前锋营之长官。顺治元年(1644) 称为“噶布什贤噶喇依昂邦”,十七年定汉名为前锋统领。左、右翼各一员,正二品。分掌左、右翼前锋之政令,统辖所部备警跸寄卫。官名。清代有前锋营,其长官称前锋统
官名。南朝齐置,属皇太孙宫,职如“太子右卫率”。王晏曾任此职,参见《南齐书·王晏传》。
元代宿卫军中职司京城巡夜者称为巡逻军。参见“宿卫军”。
官名。春秋周王室置。太宰属官。掌收纳诸侯所献职贡。《左传·襄公二十六年》:“晋韩宣子聘于周,王使请事。对曰: ‘晋士起将归时事于宰旅,无他事矣’。”官名,春秋时周王室设置,为宰的属官。《左传·襄公二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