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授
宋制,官员由枢密院任命者称为宣授。元制, 自一品至五品为宣授,以皇帝的“制”任命之。
宋制,官员由枢密院任命者称为宣授。元制, 自一品至五品为宣授,以皇帝的“制”任命之。
官署名。南京临时政府设置,属司法部。以司长为主官,掌理监狱事务。司内分设经画、监视、营缮三科。其中经画科掌理全国监狱的设置、废止或其他变更事项,监视科掌监督全国狱官、视察罪犯习艺所、假出狱、免幽闭,出
官名。《周礼》地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司市属吏,掌市场的巡查稽察,检举违法者。《周礼·地官》: “司稽,五肆则一人; 胥,二肆则一人; 肆则一人”,“掌巡市,而察其犯禁者,与其不物者而搏之。掌执市之盗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 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班,拟先锋将军等号,大通三年 (529)定制后,改拟伏波将军等号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元末为管理并协调指挥各地地主武装抗击农民起义军,于惠宗至正十年(1350),于广西、湖南、湖北等处分别置义兵千户所,免除地主武装的差役,使其一心对付农民军。以后于江西等地又续有建置,迄
官名。南朝梁置,专施用于境外,武帝大通三年(529) 定与度嶂将军同班,拟猛烈将军等号。
宦官名。东汉王国置,掌宫中婢使。秩比四百石。官名,汉诸王国置此官,掌宫中婢使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
官名,元置,属宣课提举司,秩从七品,掌该市税收。其佐官有大使一人,从八品,副使一人,从九品。见《元史·百官志一》。
官名。清朝掌管行营政令之长官。光绪(1875—1908)初年置,六人,由宗室王公、蒙古王公及满大臣内特派兼管。下属有办事章京十六人,掌章奏文移,由护军参领兼任。官名。清置,为总理行营事务处的主官,见“
海关工务部的一科。见“工务部”。
又称九卿会审。明清司法制度。遇大案、要案及难决之案,三法司会审仍不决,便会同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工五部长官,通政使司通政使共同审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