宗人府右司
参见“宗人府左司”。
参见“宗人府左司”。
宋朝吏部尚书左选、侍郎左选通称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置,分掌文臣选调之事。
乡、镇公职人员。国民党政府设于乡、镇公所,掌理文化事项。下设干事。
参见“都水参军”。
官名。清末始置,北洋政府沿设,为税务处提调的副职。见“税务处”。
官名。北周置胶工中士,正二命;胶工下士正一命。掌用兽类皮角煮而成胶,属冬官府司皮下大夫。
①帝王当政叫在位。②居官任职。《尚书·虞书 ·大禹谟》“小人在位”。
明清钦天监的内部事务机构。其主官为主簿,秩正八品。明制员额一人,清设满、汉各一人。清制,凡本监章奏、文移,颁发各项应用物品、保管图书、天文生升补任用以及工役管理均为其职掌。
官名。北周明帝武成元年(559)八月,以御正职亲任重增置,天官府属官,员四人,正六命。后罢,静帝大象元年(579)二月复置,亦称大御正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废。其职掌参见“御正中大夫”。
官名。①南宋置。高宗绍兴三年(1133)始设于都督府,六年,又设于诸大将之下。均以朝臣充任。先是以总制财赋为名而设,后实专掌报发御前军马文字,与闻军政。②清朝设于虎枪营及内务府。虎枪营总领,康熙二十三
全称直隶河道水利总督,又称北河总河。官名。清朝督理直隶河道之最高长官。雍正八年(1730)设,一人。驻天津。掌理漳卫入运归海及永定河疏浚堤防之事。九年设北河副总河一人,驻固安,佐之。乾隆二年(173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