科举制科之一。隋代设置,属于吏治类科目。大业三年(公元607年)诏举。参见“制科”。
即“三司勾凿司”。
官制用语。北宋前期,外任官带三馆及诸殿、阁职名。称为贴职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后,宰执资格者带观文、资政、端明学士,侍从资格者带诸阁学士,余官带侍制、修撰、直阁,武臣带閤门宣赞舍人,
参见“刀剑备身五职”。
官名。明朝顺天府崇文门税课分司官员。永乐(1403—1424)初置,一人,不入流。掌征收商税之事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属东王府,员额二人,官阶为职同将军。参见“典柴”。
见“都大提举茶马司”。
官名。晋始置,见《世说新语·企羡篇》注引王羲之《临河序》,与郡主簿为两职,与州军府同。南朝沿置,《宋书·刘穆之传》记江为建武将军、琅邪内史,以穆之为军府主簿。《梁书·止足·陶季直传》记
海关海事部的一科。见“海事部”。
官名。清朝三等出使大臣之属官,正五品。佐出使大臣办理交涉事务。参见“参赞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