委参领
官名。清朝职官之一种,即尚未实授之参领。亦有额定人数。
官名。清朝职官之一种,即尚未实授之参领。亦有额定人数。
官名。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。掌征输粮赋。叶尔羌等地设四品伯克三人,内喀什噶尔一人,兼回兵副总管。和阗、阿克苏等地设五品伯克八人。叶尔羌所属色勒库尔设六品伯克一人。官名。清朝在新疆设的地方官员,掌管征输
官名。金置,为尚食局的佐官。见“尚食局”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外都坐大官属官。《魏书·尧喧传》:“(吕受恩)累迁外都曹令,转北部给事、秦州刺史。”孝文帝太和(477—499)中改制罢。
将军名。金章宗泰和六年(公元1206年)侵宋时置,为侵略军之统帅,正三品。事毕则免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见“十猛将军”。
犹言“在校秀才”。秀才入学读书,出入黉门(校门),故称黉门秀才。
宋朝尚书内省二十四司诸典、掌统称。典即指典记、典言、典簿、典闱、典籍、典乐、典宾、典赞、典宝、典衣、典饰、典仗、典膳、典酝、典药、典饎、典设、典舆、典苑、典灯、典制、典珍、典彩、典计、典正,掌即指掌记
官署名。又称协巡队。清光绪三十一年 (1905) 于巡警部设。专司京师巡防、接受诉讼案件,解送人犯,派遣坛差、道差,保护中外大员来往等事。置统带一人,统辖各队,管理营务。三十二年,改隶民政部。
清初满族贵族参预国政之政治制度。努尔哈赤于明万历四十三年(1615)设理政听讼大臣五人,又称议政大臣,是为清议政制度的最早记载。天命七年(1622),努尔哈赤定子侄八人为八和硕贝勒,共议国政。十一年,
科举制科之一。宋代设置,属于吏治类科目,于真宗、仁宗时诏举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