奴兵
以奴客充任的士兵。晋代常征发私家的奴僮以充兵役,是世兵制下兵士的来源之一。《晋书·刁协传》:“以奴为兵,取将吏客使转运,皆协所建也。”又《文献通考·兵考三》:“元帝南渡,有大将军、都督、四镇、四征、四平之号。然调兵不出三吴,大发毋过三万,每议出讨,多取奴兵。”
以奴客充任的士兵。晋代常征发私家的奴僮以充兵役,是世兵制下兵士的来源之一。《晋书·刁协传》:“以奴为兵,取将吏客使转运,皆协所建也。”又《文献通考·兵考三》:“元帝南渡,有大将军、都督、四镇、四征、四平之号。然调兵不出三吴,大发毋过三万,每议出讨,多取奴兵。”
爵位名。为太平天国后期设置的六爵之一,简称为豫。见“六爵”。
官名。北宋徽宗政和六年(1116)置,为正五品武阶官。武阶官名。宋政和六年(公元1116年)置,秩正五品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一班,拟电威将军等号,大通三年(529)定制后,改拟武猛将军等号。
官名。清置,见“伊犁将军”。
官名。北齐殿中尚书所属有殿中曹,“掌驾行百官留守名帐,宫殿禁卫,供御衣仓等事”,以郎中一人为主官。见《隋书·百官志中》。
官名。清初督捕衙门之职官。顺治十一年(1654)设,满洲、汉军各一人,后改满、汉各一人。掌督捕逃人事。康熙二年(1663)改隶兵部。三十八年,以督捕衙门并入刑部,遂裁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囚禁罪犯。《周礼·秋官》: “掌囚,下士十有二人,府六人,史十有二人,徒百有二十人”,“掌守盗贼。凡囚者, 上罪梏而桎, 中罪桎梏。 下罪梏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春官府太史司次官,佐太史中大夫掌历法的编撰。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 (581) 罢。官名。北周置,辅助太史处理事务,见“太史中大夫”。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为馆职,掌整理图书,供职一至二年后,许带职补外,并可超迁官阶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罢。哲宗元祐元年(1086)复置,为贴职之一。绍圣二年(1095),并入秘阁校理。
即“尚书右选”。尚书右选郎中的简称。见“尚书右选郎中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