夺爵
免除官吏的爵位。秦汉制度,官吏犯法,可用爵抵罪,叫做夺爵。《汉书·景帝纪》:“(有爵者)夺爵为士伍,免之。无爵,罚金二斤,令没入所受。”注:“师古曰:谓夺其爵,令为士伍,又免其官职,即今律所谓除名也。谓之士伍,言从士卒之伍也。”
免除官吏的爵位。秦汉制度,官吏犯法,可用爵抵罪,叫做夺爵。《汉书·景帝纪》:“(有爵者)夺爵为士伍,免之。无爵,罚金二斤,令没入所受。”注:“师古曰:谓夺其爵,令为士伍,又免其官职,即今律所谓除名也。谓之士伍,言从士卒之伍也。”
女官名,汉置,掌为皇后等治病。《汉书·宣帝纪》:“显前又使女侍医淳于衍进药杀共哀后,谋毒太子。”官名。汉代少府所属太医令之下的女性御医,见《汉书·宣帝纪》。
唐古特官。清设于后藏,属唐古特文官,员额不定,亦无一定职务。民国时期沿置。
官名。北宋徽宗宣和元年(1119),改宣和殿学士置,掌出入侍从以备顾问,为正三品贴职。
见“额驸”。
汉朝议政制度,亦作庭辩。公卿百官奉皇帝之命会集朝廷,就施政方针或重大事件进行辩论。《汉书·窦婴传》: “上然之,赐婴食,曰‘东朝廷辩之。’”颜师古注引张晏曰: “会公卿大夫东朝,共理而分别之。”
官名。即唐朝秘书省太史令(司天监)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太史令。
散阶称号。金始置为武散官,以授正六品武官。元朝沿置,改武官正五品,宣授。明朝为武官正五品,升授。官名。金、元、明皆置。金代武阶官制,正六品上授武节将军,为散官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·武散官》。元代武节将军
参见“太子骑官备身五职”。
炎帝部落的首领称号,我国传说中的氏族和部落,最早的是炎帝,号神农氏,活动于渭河的支流姜水,从渭河流域到黄河中流,是古代羌人活动的地方,炎帝可能就是他们氏族部落的宗神。炎帝部落是一个从事农业的部落,他的
明清时科举考试方式之一,为初级入学考试之称,俗称小考,包括县试、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。取中的称为生员,俗称秀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