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清代左右二翼马厂的马,以四百匹以内为一群。每群设牧长、牧副各一人,牧丁七至八人,掌牧养马匹。
官名。元置,见“行中书省”。
官名,元世祖至元二十二年(公元1285年)始置,属宣课提举司,从八品,总领所事。其佐官有大使一人,从九品,副使一人。见《元史·百官志一》。
官名。春秋时吴国置。掌管刀剑。《吴越春秋·阖闾内传》: “阖闾使掌剑大夫以莫耶献之。”
武官名。燕山左卫在洪武间为北平属卫,永乐四年(公元1406年)升亲军,掌守卫皇城东面及巡警京城各门。以指挥使为主官,下辖千户所。
宋代州的审判机构之一,即州判官或推官的衙门。判官和推官之秩均为八品,不过判官的次序在前,二者或并设或单设,职掌完全一样。
明朝外官考核制度。初无定制。洪武六年(1373)命御史及按察司察举有司官有无过犯,奏报黜陟,为考察之始。弘治(1488—1505)时始定,外官三年一朝觐,定以辰、戌、丑、未之岁,同时进行考核,以定升黜
官署名。民国置,属军政部,掌国航空事项;置署长一人,掌管全署事务,监督所辖各机关学校,副署长一人辅之。下设文书、管理、军务、航务、教育、机械等科,分司职掌。官署名。(1) 北洋政府国务院所属有航空事务
官名。东汉隶光禄勋所属五官中郎将,比四百石,无员。主更值执戟,宿卫宫殿门户,出充车骑。官名,汉置,为五官中郎将属官,俸比四百石,掌持戟值班,宿卫殿门,出充车骑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二·光禄勋》。
官名。明置,掌收宣课司的税。明制,以在京所设官店为宣课司,以大使掌其税收,称宣课司大使,从九品。见《历代职官简释·宣课司大使》。官名。明初改在京官店为宣课使,于正阳门外、正阳门、张家湾、卢沟桥设宣课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