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场用语。宋朝翰林学士院每日有学士一员入值,遇朝廷有大除拜,则召两员同时入值分撰制词,称双宣。
官名。三国魏末置,司马炎自中护军迁任,副贰相国事,掌握朝政大权。南朝梁时为 “中抚军将军”的省称。官名,三国魏置,为相国之副,掌朝政大权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三少帝纪》:“八月庚寅,命中抚军司马炎副贰相国
即“提举帐勾磨勘司”。
满语文臣之通称,即“巴克什”。清太宗天聪五年(1631)七月规定,除特赐称此号者,余皆改称笔帖式。参见“巴克什”。
官名,秦汉皆置,掌治京师。武帝建元六年分为左右内史,武帝太初元年又改左内史曰左冯翊,属官有廪牺令丞尉,左都水、铁官、云垒、长安四市四长丞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内史》。
官名。唐代宗时始置,主客省,接待四方奏计及外族使者。五代沿置。宋初用为横行武官阶,太祖乾德二年(964)定为视三品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置为职事官,员二人,从五品,为客省长官,掌契丹、
官名。隋于诸王府置田曹行参军,唐武德中改为田曹参军事,置于亲王府,员额一人,秩正七品下,掌公廨、职田、弋猎。贞观中废。
官署名。清朝盛京五部之一。掌盛京财赋。顺治十六年 (1659) 设。置侍郎一人,总掌部务; 宗室郎中、堂主事各一人,掌档案文移。下设经会、粮储、农田三司,分掌泉货、谷糈、田亩诸事,各置郎中一人,员外郎
秦汉二十等爵制中级位高者,相对低爵而言。其界限及标志因时而异。秦时第七级公大夫以上,其地位与县令、丞相等。入汉因之,高帝五年五月诏规定,七大夫(即公大夫)、公乘以上皆为高爵,得食邑。文帝后,第九级五大
氏族中掌教化和备顾问的人员。在氏族中,一些德高望重富有经验、在氏族中掌管教化或善于为氏族成员排解纠纷的年长者,被尊为长老,经常协助氏族、部落首领处理公共事务或备顾问,有的成了首领的老师和保护人。到了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