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史院使
官名。明太祖朱元璋建国前曾置太史监。吴元年 (元至正二十七年,1367) 改监为院,置院使一人,正三品,为太史院长官。洪武元年(1368)改太史院为司天监,改院使为监令。
官名。元置,为太史院的长官,秩正二品,员额四人。
官名。明太祖朱元璋建国前曾置太史监。吴元年 (元至正二十七年,1367) 改监为院,置院使一人,正三品,为太史院长官。洪武元年(1368)改太史院为司天监,改院使为监令。
官名。元置,为太史院的长官,秩正二品,员额四人。
官名。明代王府长史司所属有工正所,置工正,秩正八品,掌缮造修葺宫邸、廨舍。其副职为工副,秩从八品,嘉靖四十四年(公元1616年)裁革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天官之属有内饔之职,杀牲盛馔进食于王的时候,负责陈列鼎俎。北周取其意置司鼎俎中士,正二命;司鼎俎下士,正一命。属天官府膳部中大夫。
官名。①相传为周天子执政三官之一。《礼记·王制》: “百官各以其成,质于三官。大司徒、大司马、大司空,以百官之成,质于天子。”② 即“大司工”。春秋战国晋、郑等国诸卿之一。掌土木工程,参掌国政。③《周
“察举廉吏”的省称,为察举清官廉吏的方式之一,汉及六朝皆有此制。《汉书·循吏传·黄霸》:“冯翊以霸入财为官,不署右职,使领郡钱谷计。簿书正,以廉称,察补河东均输长,复察廉为河南太守丞。”汉代一种由考课
官名合称。唐太宗贞观十九年 (645)伐高丽,京城置留守,其后车驾不在京都则置; 东都(洛阳) 亦置;玄宗开元元年 (713) 改京兆、河南府长史为尹,通判府务,十一年 (723)太原府置尹,以尹为留
官署名。原为契丹聚落单位。入辽后,置为乡一级建置,设官管理,长官称“辛衮”。辽代部族中相当于汉族地区“乡”的建置。设官有辛衮,本名马特本,属北面部族官。
官名。春秋时楚国置。掌马厩政令。秦嘉谟辑《世本·氏姓》: “厩尹氏,楚大夫厩尹然之后。”
官名。清朝刑部所属奉天清吏司副长官。简称奉天司员外郎。乾隆六年 (1741) 设。满、汉各一人,从五品。佐员中掌司事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,刑部改为法部,遂裁。
宋朝提举坑冶铸钱司、提举市舶司等官署统称。宋制于诸路监司之外,对于主管一路特殊事务的官司合称为杂监司,如提举坑冶铸钱司、提举市舶司等属之。
官名。元至元十六年(公元1279年)置, 为京城侍卫军之一,属枢密院。掌宿卫扈从,并兼屯田事务。国有大事则调度之。秩正三品,以都指挥使为主官,员额三人;下设副都指挥使二人,秩从三品,佥事二人,秩正四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