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宋初置,为宰相治事之所,题榜只称中书,印文行敕称中书门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门下、中书、尚书三省分立,遂罢。南宋初,复并中书省、门下省为中书门下省。官署名。南宋建炎三年(公元
隋炀帝时府兵十二卫之一。本名左右武候府,大业三年(公元607年)改置,掌车驾出,先驱后殿,昼夜巡察,执捕奸非,所领府兵称佽飞卫士。设官与左右翊卫同,惟增设察非掾二人,专司纠弹之事。参见“左右翊卫”。
明清吏部之处分制度。明朝定制,京察、大计之考察标准,通天下内外官计之,其目有八: 曰贪、曰酷、曰浮躁、曰不及、曰老、曰病、曰罢、曰不谨。清康熙十一年(1672)令以八法填注考语。后改六法之制,遂不用。
职役名。宋代有甲头,亦称甲首。明代里甲制度,一甲共十人,推一人为首,称为甲首。参见“里甲”。
官名。明清道录司之官员。分掌天下道教之事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设,一人,正六品。康熙十三年(1674)定设一人,亦为正六品。依例升迁左正一,缺出由左演法升补。
宋代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。四川、两广、福建、湖南等八路文武官员差遣,许本路及北方诸路在选官员随意选定窠阙,称为八路官员指射差遣法。吏部的非次阙、经使阙与破格阙亦许选人指射。若两人以上指射同一窠阙,则以
①指有封邑的贵族。《汉书·食货志》: “封君皆低首仰给焉”。颜师古注: “受封邑者,谓公主及列侯之属也。”② 因子孙显贵而受封典的人,也称“封君”。参见“封典”、“封翁”条。(1) 爵位名。战国时代各
官名。北魏前期尚书省虞曹尚书属官。《魏书·安同传》: “(安平城)袭爵,官至虞曹令。为乙浑所杀。”参见“虞曹”。
官名。清末京师高等检察长官。光绪三十三年 (1907) 设。一人,正四品,简任。掌领本厅检察事宜并监督下级检察机关。
特指皇上,是“皇上”的省称。《汉书·成帝纪》:“上尝急召,太子出龙楼门……上迟之,问其故,以状对,上大说。”《汉书·王莽传》:“上曰:以莽与太皇太后有属,勿免(为庶人),遣就国。”《汉书·张耳陈馀传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