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词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大臣

大臣

①职尊权重之官的泛称。《管子·明法解》:“生杀之柄,专在大臣。”② 官名。清朝置。如中央有内大臣、军机大臣、总理各国事务大臣,各部、院、寺设管理大臣; 对外有通商大臣、参赞大臣、领队大臣等; 由皇帝特派的称钦差大臣。至清末尽改各部尚书为大臣,侍郎为副大臣。


1、官号。清朝用为官号,如内大臣、军机大臣、总理各国事务大臣、总管大臣、掌卫事大臣,通商大臣、办事大臣、参赞大臣、钦差大臣、领队大臣等。参看各条释词。

2、指职位尊贵的大官,即大吏。《礼记·中庸》:“凡为天下国家有九经,曰修身也,尊贤也,亲亲也,敬大臣也……敬大臣则不眩。”

猜你喜欢

  • 右名曹员外郎

    宋朝兵部、刑部、工部员外郎统称。

  • 开封尹

    即“开封府尹”。官名。五代时开封府的长官。见“开封府尹”。

  • 大内都巡检

    武臣的差遣职务。五代时后梁与后周设置,掌宫内治安事务。参见“巡检司”。

  • 捐班

    清朝授官班秩之一。由捐纳出身者用此称。候补候选改入捐班人员,其官阶班次业经更易,仍俟该员赴选文结或注册呈结到部后,扣限铨选。

  • 前卫率

    即“太子前卫率”。

  • 办式

    西夏职官封号。授与中品官,称为文武孝种恭敬东南姓关上支界。

  • 三公郎

    官名。尚书省三公曹长官通称。三国魏始置,亦称郎中,资深者可转侍郎。秩四百石,六品。两晋南北朝沿置。晋六品。南朝属吏部尚书。宋六品;梁侍郎六班,郎中五班; 陈侍郎,郎中并秩六百石,四品。北魏属殿中尚书,

  • 军粮同知

    官名。清朝奉天府之职官。光绪二年(1876),改理事通判设。一人,正五品。分理地方事宜,掌治旗民之交涉诉讼事。官名。清光绪二年(公元1876年)改奉天府理事同知为军粮同知,员额一人,掌管旗人与民人之间

  • 集书令史

    官名。北魏置,集书省文书的属官,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七品上。

  • 承发科

    官署名。① 清朝中央各部、院、寺之司务厅 (或经历厅、主簿厅) 的下属机构。掌文书收发。置有经承一二人。根据记载明确设有此机构的,有吏、户、礼、工各部之司务厅,都察院经历厅,太仆寺主簿厅,兵部职方司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