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名府知府
见“大名府”。
见“大名府”。
官名。清初于四川改土归流地区所设之官。掌管各番寨。由地方官委任。乾隆二十二年(1757)后,各番寨均责成乡约、甲长稽查,仍听抚夷掌堡管束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置,为防的主将,管理所辖区域的军政事务。多以刺史、郡守或都督数州及数防诸军事兼领此职,下设长史。江陵曾设副防主,余防不详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亦置,掌同诸镇。官名。南北朝时设此官。
官名。明初户部、刑部所属山东部分置,各一人,正五品。参见“山东部”。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 (607) 改门下省城门局校尉而置,隶殿内省 (即殿中省) ,后复隶门下省。员四人,从六品。唐朝沿置,掌京城、皇城、宫殿诸门启闭等事。五代后梁太祖开平元年 (907)改门局郎。后
官署名。北魏置,掌管皇帝饮食事务,或以内行官领之。《魏书·罗结传》: “(罗伊利)除内行长,以沉密小心,恭谨不怠领御食、羽猎诸曹事。”
官名。将军名号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 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九班; 普通六年(525) 定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一班。陈沿置,拟七品,比秩六百石。武官名。南朝梁置,为加官、散官性质的将军,秩第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三十二年(公元1943年)设置,属财政部。掌理关于所谓“自治财政”的规划及其税率的审订。以司长为主官,下设科长、科员。
“长流参军”代称,意即长流曹长官。见《宋书·颜师伯传》。
南朝梁、陈所置镇东、镇南、镇西、镇北、镇左、镇右、镇前、镇后将军的合称。分见各条。
即材官,详“材官”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