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,元朝置。掌地方监察。由提刑按察司改立,为江南十道监司之一。参见“肃政廉访司”。
① 官名。春秋齐国置,掌外交宾客之礼。②汉朝大行令省称。1、为大行人的省称,掌接待宾客、朝拜礼仪等,春秋时齐国设此官。《管子·小匡》:“臣不如隰朋,请立为大行。”2、为大行令的省称。汉武帝改典客为大行
官名。清朝理藩院所属宾客清吏司长官。掌司事。乾隆二十二年(1757)改称王会清吏司郎中。
官名。明清道录司之官员。分掌天下道教之事。明洪武十五年 (1382) 初设,一人,从八品。康熙十三年 (1674) 定设一人,亦为从八品。依例升迁左至义,缺出由候补道官升补。
官名,辽朝置,属大林牙院,掌文翰方面的承旨问对。为北面都林牙的佐官。凡林牙,皆为掌文翰的官员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一》。参看“北院”条。官名 辽置,为大林牙院的副长官。见“大林牙院”。
官名。金朝置,正四品,掌控诸群牧所。“乌鲁古”是“金语”音译,汉语为“群牧所”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》。官名。金明昌四年(公元1193年)置,此年以安远大将军尚厩局使石抹贞兼钦州刺史为之,下设女真司直二人
官名。同“太傅”。周朝置。君王及太子的教导官。详“太傅”。官名,即“太傅”,大与太通。西汉时南越置,掌导王以善。《史记·南越列传》:“即因使者上书,请比内诸侯,三岁以朝,除边关。于是天子许之,赐其丞相
官署名。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北洋政府改庶政司置,属外交部,其职掌为:一、政治交涉;二、地土国界交涉;三、公约、保和会、红十字会;四、禁令裁判、狱讼交犯;五、在外的本国人关系民事、刑事法律问题;六
官名。明朝各卫镇抚司设,二人,从五品,掌本卫军士之事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军政部设置,军政部撤销后改属“联合勤务总司令部”见该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