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政司
官署名。南京临时政府始置,属外交部,置司长、佥事、主事、录事等员。北洋政府沿置。依照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官制,其职掌为:一、地土国界交涉;二、禁令裁判、狱讼交犯;三、公约、保和会、红十字会;四、外国人保护、赏恤;五、本国人出籍和外国人入籍。设官同上。次年改为政务司。国民党政府时废。
官署名。南京临时政府始置,属外交部,置司长、佥事、主事、录事等员。北洋政府沿置。依照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官制,其职掌为:一、地土国界交涉;二、禁令裁判、狱讼交犯;三、公约、保和会、红十字会;四、外国人保护、赏恤;五、本国人出籍和外国人入籍。设官同上。次年改为政务司。国民党政府时废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秋官府司宪中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
官名。辽客省的长官,见“客省”。
官名。三国魏西晋置,主田猎,并与典牧都尉共同负责马、牛的牧养,属太仆卿。下设司马、典虞令、典虞丞等。六品。官名,三国魏和西晋皆置,掌田猎等,为太仆属官,其下属有司马、典虞令、典虞丞等。
官名。署之长官。明、清光禄寺所属大官、珍馐、良醢、掌醢四署设。明朝每署设一人,清朝每署设满、汉各一人,均为从六品。清朝乐部所属神乐署设一人,和声署设满、汉各一人,均为正六品。分掌各署事。详见各署正条。
见“农工商部左侍郎”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从二品,隶太禧宗禋院。文宗至顺二年 (133) 由隆祥总管府改立。置司使四员,同知、副使、司丞各二员。下辖普明、集庆万寿、元兴营缮都司等机构。官署名。元置,属太禧宗禋院,掌大承天护圣
①汉朝御史之别称。汉授御史多在立秋,取肃杀之意,故名。②刑部尚书之别称。汉朝御史的别称。因其授御史多在立秋,取其肃杀的意思。刑部尚书也别称秋宪。见清梁章钜《称谓录·御史古称·秋宪》。
参见“宗正少卿”。官名。北魏始置宗正少卿,北齐称宗正寺少卿,为宗正寺的副长官,隋唐至宋沿置。参见“宗正寺”。
官名。蒙、元怯薛执事。蒙古语,意为“琴师”,掌宫廷奏乐等务。
监狱名。梁置,即“建康县狱”,见该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