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论忽鲁勃极烈
官名。金置。太祖建国时,以四勃极烈共掌国政,将国相撒改为国论忽鲁勃极烈,意为国家诸部统帅勃极烈,参议国政,统军作战。太宗改制,仍存此职。熙宗时废。
官名。金置。太祖建国时,以四勃极烈共掌国政,将国相撒改为国论忽鲁勃极烈,意为国家诸部统帅勃极烈,参议国政,统军作战。太宗改制,仍存此职。熙宗时废。
官名。元朝宣徽院置,二人,正三品,位宣徽副使下。官名。元置,为宣徽院的佐官,员额二人,正三品,位在宣徽副使之下。
将军名号。新莽置。《汉书·翟方进传》:“复拜卫尉王级为虎贲将军。”杂号将军名,西汉末年王莽置。凡将军皆掌征伐。见《汉书·王莽传》。又《汉书·翟方进传》:“复拜卫尉王级为虎贲将军。”
乐官名。南朝梁、陈置。掌舞蹈。隶太常卿。乐官名。南朝宋、齐、梁、陈皆置,为总章部长官。南朝乐官职分四部:太乐、总章、鼓吹、清商。总章长官称校尉,故曰总章校尉。见《历代职官表·乐部·和声署署正》。
官名。大理寺都评事之副。明建文(1399—1402)中改原左、右寺副而置,各一人,从六品。成祖即位复旧制。参见“大理寺都评事”。
官名,东汉置,属尝药监,掌尝帝药。皇帝得病吃药,在服药前,先由尝药尝,看是不是有毒。由宦者担任。《后汉书·百官三·少府》:“章和以下,中官稍广,加尝药、太官、御者、钩盾、尚方、考工、别作监。”
官名。①北魏道武帝天赐三年(406)曾置,职掌不详。隋炀帝大业(605—618)间又置,属谒者台,员二十,从五品,掌出使。清朝为王公府属武职官员。顺治八年(1651)置,以世职领之。雍正四年(1726
官署名。明朝各地分置,设大使、副使各一人,均未入流。掌检验茶、盐引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冬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①掌以木材制作乐器架构。《周礼·冬官·考工记》:“梓人为简虚。”《仪礼·大射》: “工人,士与梓人,升自北阶两楹之间, 䟽数容弓, 若丹若墨, 度尺
官名。清末度支部漕仓司主官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。三人,正五品,奏补。掌理本司事务。
官名。即“法部大臣”,清末法部长官。详“法部大臣”。官名。清末置,由法部尚书改称,见“法部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