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词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四行联合办事总处

四行联合办事总处

国家最高金融经济机构。民国二十六年(公元1937年)抗日战争开始时,国民党政府为适应特殊环境的需要,进一步垄断全国的金融事业,在上海设立中央、中国、交通、农民四银行联合办事处,并在各地设立分处。次年迁总行于重庆。民国二十八年(公元1939年)十月国民党政府公布的《战时健全中央金融机构办法》,改组四行联合办事总处,总处设理事会作为最高决策机构,蒋介石自任理事会主席,中央银行总裁为副主席,中国、交通、农民三银行的董事长、总经理以及财政、经济、粮食、交通等部的部长为理事,统筹决定金融政策分别实施。理事会下设战时金融与战时经济两个委员会。战时金融委员会内部设置发行、贴放、汇兑、特种储蓄、农业金融、收兑金银六处;战时经济委员会内部设置特种投资、物价、平市三处。同时改组各地联合贴放委员会为四联分支处。四联总处在完成金融垄断的步骤后,于民国三十七年(公元1948年)撤销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六玺

    皇帝的印称玺,根据用印的不同,分为六种,即六种印,称为六玺或天子六玺。秦始皇首用六玺,汉因之。六玺是:皇帝行玺,用于封命;皇帝之玺,用于赐诸侯王书;皇帝信玺,用于调兵;天子行玺,用于征大臣;天子之玺,

  • 知礼仪院

    官名。宋置,见“礼仪院”。

  • 长安市丞

    官名。西汉置,长安四市均设,为市长副职,属左冯翊,主管市政。官名,西汉置,为长安市令市长的佐官,助令长掌管市政及市场交易和物价平衡等。参看“长安市令”、“长安市长”条。

  • 中尚食局

    官署名。北齐置。属中侍中省,以中尚食典御为长官,员二人,下设丞二人,监四人,皆由宦官担任。管理皇帝的饮食事务。官署名。北齐置,掌储供宫中食物。其官有典御、丞、监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中·中侍中省》。

  • 督捕清吏司

    官署名。清朝刑部所属十八清吏司之一。简称督捕司。顺治十一年(1654)设督捕衙门,隶兵部。康熙三十八年(1699),改设督捕前、后二司及督捕厅,隶刑部。雍正十二年(1734),并督捕前、后司及督捕厅为

  • 总理各国事务亲王

    官名。清末总理各国事务衙门首席大臣。咸丰十年十二月(1861年1月)设。以亲王、郡王、贝勒特简。率大臣、章京处理外交事务,大事上之,小事则行。光绪二十七年(1901)废。

  • 辟雍丞

    学官名。见“辟雍(2)”。

  • 黄门从官

    官名。东汉末置。以宦者为之,属黄门令。三国魏沿置,八品。官名,东汉末年置,属黄门令,掌侍从。三国魏沿置。

  • 武昌左部督

    官名。三国吴置。吴大帝孙权赤乌八年(245),分武昌为左、右两部,各设督一人,统兵马,职权颇重。左部掌武昌下游军务,薛莹以选曹尚书、领太子少傅迁此。官名,三国吴置,自陆逊死后,诸葛恪代逊,孙权把武昌分

  • 旌节司

    官署名。清朝銮仪卫中所下设机构。顺治十一年(1654)置,掌麾氅、旌节等。设掌印云麾使、掌司事治仪正各一人,共掌司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