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声署
官署名。清朝乐部所属之机构。掌理殿廷朝会乐律及舞仪之事。雍正七年(1729)改教坊司置,隶礼部。乾隆七年(1742)改隶乐部。设满、汉署正各一人; 满、汉署丞各一人,供用官三十人,经承四人,署史长十六人,署史百四十人。宣统三年(1911)并入典礼院。
官署名。清朝设此官署,掌殿廷朝会燕飨诸乐。其长官为署正、署丞,均满汉各一人。供用官三十人、署史长十六人、署史一百四十八人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一·乐部》。
官署名。清朝乐部所属之机构。掌理殿廷朝会乐律及舞仪之事。雍正七年(1729)改教坊司置,隶礼部。乾隆七年(1742)改隶乐部。设满、汉署正各一人; 满、汉署丞各一人,供用官三十人,经承四人,署史长十六人,署史百四十人。宣统三年(1911)并入典礼院。
官署名。清朝设此官署,掌殿廷朝会燕飨诸乐。其长官为署正、署丞,均满汉各一人。供用官三十人、署史长十六人、署史一百四十八人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一·乐部》。
参见“师爷”。钱谷师爷,简称“钱谷”,见“钱谷”条。
宋至清末,称一州之长为州官。梁代也称州长官的属官为州官。《梁书·吕僧珍传》:“僧珍在任,平心率下,不私亲戚。从父兄子先以贩葱为业,僧珍既至,乃弃业欲求州官。”
官名。汉初少府所属有衡官长及丞,古代山林之官称为衡,衡官当是掌山林所出税收之官。武帝时设水衡都尉,分管了少府收入方面的大部分职权,衡官长丞也改属水衡都尉。
官名。即内枢密使。
官制用语。宋朝官员罢官、责降、追停、停职者,遇赦恩得以恢复官职,收叙任用,称叙复。宋代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,官员在任被责降官、罢官或停职,遇恩赦可以恢复原有的官资, 拟注任用。
汉代官员任用限制之一。《后汉书·冯绲传》说:“旧典,中官子弟不得为牧人职”。同书《李固传》又记李固对策说:“诏书所以禁侍中、尚书、中臣弟子不得为吏察孝廉者,以其秉威权,容请托故也。而中常侍在日月之侧,
文书之附页。清朝官场习惯,凡属员向长官禀事,对不便写于手本内之事则另书于一张单帖上,夹附在手本的第一幅内,称“夹单”。
官制用语。指官吏调动职务,有平迁、超迁之分。以积功久次 (功劳资历) 循序而升者为平迁,有特殊功绩或才能优异被越级提拔者为超迁。官吏贬职降级,亦称左迁。升迁,指低品位迁至高品位,或一官迁至他官、品位相
官名。辽置,为四方馆的副长官。金沿置,秩从六品,属兵部,参见“四方馆”。
官名。西汉属少府,有丞。职掌弋射,供宗庙祭祀用禽鸟。武帝太初元年(前104) 更名佽飞令。东汉省。官名,西汉置为少府属官,武帝太初元年改左弋曰 佽飞,掌在上林苑弋射雁凫供祭祀,属官有九丞两尉,东汉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