吏科左给事中
官名。明清吏科之副长官。佐都给事中掌科事。明洪武二十四年(1391)设,左、右各一人,秩从八品。永乐(1403—1424)中升从七品。清顺治十八年(1661)沿设,左、右满、汉均各一人。康熙四年(1665)裁。
官名。明清吏科之副长官。佐都给事中掌科事。明洪武二十四年(1391)设,左、右各一人,秩从八品。永乐(1403—1424)中升从七品。清顺治十八年(1661)沿设,左、右满、汉均各一人。康熙四年(1665)裁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叔孙建传》:“太宗即位,念建前功,乃以建为正直将军,相州刺史。”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职员令及太和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皆未载。
官署名。宋朝太府寺所属机构。掌收受钱帛、器皿、什物、衣服、巾带、茶菽、以备皇帝殿庭赏赐和诏令颁赐。设监官三人,以诸司使、诸司副使和内侍充任。官库名。宋置,属太府寺。掌收纳钱币、器皿、衣服、以备皇帝殿廷
参见“内直监”。
皇帝赐给功臣以享受特殊待遇的一种凭证。又名丹书铁券、金书铁券、金券、银券、世券等。省称铁券。始于汉高祖,后代沿之。原以丹书于铁板,故名。汉朝仅为颁发给臣下的一种封侯及荣誉凭证。南北朝以后,始具有免罪免
参见“副司弓”。
官名。宋置,见“左右军巡使”。
宋朝殿试合格人第五甲俗称。以其登第人后多贵显,故称。
官名。元朝供膳司设辅用库,其长官为大使,掌规运钱息,以给供需。见《元史·职官三·辅用库》。
即“巴克什”。
初为对大臣的优待名义。西汉末始置,以赐列侯中有特殊地位者。东汉因之。加此者朝会时班次可进至三公下 (一说车骑将军下) ,得自辟僚局,车服吏卒等待遇仍从本官。退免大臣加此者仍得参与大政。三国两晋南北朝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