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理判官
官名。宋太宗太平兴国四年 (979)置,选牙校中晓法律、高赀者充任,属司理院。
官名。宋太宗太平兴国四年 (979)置,选牙校中晓法律、高赀者充任,属司理院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 定为从六品上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载。
节度判官、观察判官合称。与留守判官同为选人最高一阶。宋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,定为从八品。徽宗崇宁二年 (1103) 重定选人阶官,换承直郎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李孝伯传》“(自中散)迁秘书奏事中散,转侍郎、光禄大夫。”为任职于秘书省的奏事中散。参见“奏事中散。”
官名。《礼记·曲礼》: “天子之工六,曰土工、金工、石工、木工、兽工、草工、典制六材。”北周仿佛其意置石工中士,正二命;石工下士,正一命。属冬官府司玉下大夫。
西周时驻屯京师的宿卫军,共六师。西周金文作“西六自”或“六自”,见《禹鼎》、《蠡尊》等。因西周的镐京在西土,故称西六师。
乡役名。宋朝始置。神宗熙宁元年(1068)王安石变募兵而行保甲之法。三年,始令民间联比以相保任。每十家为一保,设保长,五百家为一百都保,设都保正、副都保正。后又改为每二百五十户为一都保,并以保正取代原
宋朝为诸路提点刑狱公事的简称。金设提刑使。明、清各省有提刑按察使,简称提刑。官名。为“提点刑狱”的简称。见“提点刑狱”条。
官署名。即户部仓部司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 改,咸亨元年 (670) 复名仓部。
1、秦汉两朝指御史丞与御史中丞。《晋书·职官志》:“秦时,御史大夫有二丞,其一为御史丞,其一为御史中丞。”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:“御史大夫,秦官,位上卿,银印青绶,掌副丞相,有两丞,秩千石。一曰中丞
县分职吏名。晋置,《太平御览》九六六引《晋令》,阆中县有守黄柑吏一人,为县小吏之一,掌守护柑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