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戎
官署名。即尚书省兵部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兵部。
掌兵器之官。西周设置,《散盘》说:“戎微父……散有十夫”(《三代》一七·二○·三——二二·二)。《说文》说:“戎,兵也。”段玉裁注:“兵者,械也。”《周礼·夏官》之属的司兵及司戈盾,前者掌管兵械,后者掌理戈盾等器,司戎的职掌当于上述两职相近。
官署名。即尚书省兵部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兵部。
掌兵器之官。西周设置,《散盘》说:“戎微父……散有十夫”(《三代》一七·二○·三——二二·二)。《说文》说:“戎,兵也。”段玉裁注:“兵者,械也。”《周礼·夏官》之属的司兵及司戈盾,前者掌管兵械,后者掌理戈盾等器,司戎的职掌当于上述两职相近。
官署名。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北洋政府设置,属交通部。其职掌为:一、稽核各路进出款目册报;二、稽核各路预算、决算;三、管理各路公产、公物;四、其他铁路所属一切款目收入。以司长为主官,下设佥事、主事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属铁道部。依照民国二十年(公元1931年)二月二十八日修正公布的《铁道部组织法》规定,其职掌为:一、铁道营业的监督管理及发展改良;二、铁道运输的整理及机车车辆之调度;三、铁道运
官名。北齐长秋寺所属有中黄门署,置令及丞为正副主官,所属有中黄门冗从仆射及博士四人。其所掌同中黄门,参见该条。
官署名。金朝置。属尚书省兵部。掌受发省部及外部文字。设管勾、同管勾领司事,秩从七品、从八品。官署名,金朝置。掌受发省、部及外路文字。属尚书兵部。见《金史·百官二》。
官名。战国置。掌弋射之官。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: “卫尉竭、内史肆、佐弋谒、中大夫令齐等二十人皆枭首。”裴骃集解: 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曰:“秦时少府有佐弋,汉武帝改为佽飞,掌弋射者。”官名,也写作“
选官制度。唐朝前期,参加吏部或兵部主持铨试的选人分为三组,尚书一人主持六、七品选,称作尚书铨; 侍郎二人分为两组,主持八、九品选,分别称作中铨和东铨,故曰三铨。睿宗景云(710—711)时始通其品而铨
官名。晋朝置,属廷尉。由通晓法令者担任。北齐亦置,属大理寺,员二十四人。官名。为法官之顾问,南北朝置。《隋书·百官中·大理寺》:“正、监、评各一人、律博士四人、明法掾二十四人。”《历代职官简释·明法掾
官名。金朝内侍阶官。二十五阶之第十阶,秩正六品上。官名。金置,正六品上,为内侍官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·内侍》。
官文书名。官员向皇帝上奏之文书。宋朝则规定在外官员除前两省、在京官员除上殿奏事和大两省外,不能用札子,只准用表状,称奏状。其末云“谨录奏闻,谨状”。状前和封面用黄纸贴事目。
世代享受官禄。又指世代享受官禄的制度。《尚书·周书·毕命》: “世禄之家。”《史记·管晏列传》: “鲍叔既进管仲,以身下之,子孙世禄于齐。”《孟子·滕文公上》: “夫世禄,滕固行之矣。”1、世代为官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