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清末巡警部所属。专掌稽查坛庙警卫,兼理稽查内外城地方违警之事和应责事件、交查要件。设总办、会办各一人,为正副主官,帮办二人,协助办事;委员三十四人,分理本处事务。
官名。即水部郎中,唐玄宗天宝十一载(752)改,肃宗至德二载(757)复名水部郎中。官名。唐天宝十一载(公元752年)改水部郎中为司水郎中,水部员外郎为司水员外郎。至德二载(公元757年)复旧。
官名。唐朝司农寺九成宫总监属官,置一人,从七品下。
幕职名。宋置,见“点检医药饮食”。
官名。西汉置,属将作大匠,为石库令副贰。官名,为石库的副长官,佐令行施职事。参看“石库令”条。
官名。宋设此官,为散官,无职事;而地位高于正职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·检校官》。
官名。明朝道官。道录司置,左、右二人,从八品,协掌道教事务。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,掌仲父房兵马之事。设详稳。
官名。南朝置,掌建康台城六门外草市的事务。《资治通鉴·南齐和帝中兴元年(501)》:“ (肖宝夤) 乃戎服诣草市尉。”胡三省注:“台城六门之外,各有草市,置草市尉司察之。”
官制用语。朝廷高级官员在得到任命后,一般皆上表辞让,以示谦逊。不让者反成特例。东晋王述迁尚书令,不让,“(其)子坦之谏,以为故事应让。”(《晋书·王湛传》)地位较低的官一般不须辞让。《南齐书·谢脁传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