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刑寺少卿
官名。见“司刑寺”。
官名。见“司刑寺”。
官署名。民国二十五年改盐务署为盐政司,掌盐政等事。参看“盐务署”条。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财政部原置盐务署,民国三十二年(公元1943年)改为盐政司。管理盐及硝磺的产制收储及运销。以司长为主官,下设科长、
官名。三国吴置。孙权黄龙元年(229)立孙登为太子,置左辅、右弼、辅正、翼正都尉,以辅佐太子,称太子四友。顾谭自中庶子转此。见《三国志·顾雍传》、《孙登传》。官名,三国吴置,掌侍讲诗书和出从、骑射,为
自秦至西汉,地方实行郡县二级制,郡直接中央;自东汉至魏晋南北朝为州县之间的一级地方政府。隋炀帝与唐玄宗时又两度改州为郡,此后州郡仅为互名,如宋代无郡的建置,而常以郡代称州。郡的行政长官是太守,兼理司法
满语官名。武职。汉译为“护军校”。
在宋、辽,金,元,明的某些官署中,设“某官”,又设“同某官”,这“同某官”的职掌与“某官”同,而品位低于“某官”。如“某官”为该官署的长官,这“同某官”或者也为该官署长官,而品位低于“某官”,或为副长
官名。同“里宰”。春秋置。掌授卿大夫宅居之事。《国语·鲁语上》: “若罪也,则请纳禄与车服而违署,唯里人命次。”韦昭注: “里人,里宰也。有罪去位,则当受舍于里宰。”乡官名,即里尹、里宰之类,掌一里之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夏官府兵部中大夫属官,佐兵部中大夫、小兵部下大夫掌本部事务。北周武帝建德二年 (573),省六府诸司中大夫,以下大夫为长官,遂成为兵部司次官。宣帝即位,复
官名。明清通政使司之副长官。佐主官掌司事。明洪武十年 (1377) 设,一人。并设誊黄右通政一人。南京通政使司亦设一人,皆正四品。清顺治元年 (1644) 沿设,汉二人。乾隆十年 (1745) 裁一人
官名。宋朝始置。徽宗政和七年(1117)改原诸王府侍读而置,又资善堂亦设,职掌均同旧制。明建文(1399—1402)中增设资德院为太子官属,置此官。成祖即位废。
①辽、金、元官署名。辽为南面官,属太常寺。金属兵部,掌卤簿仪仗、本辂、法服等事,设使、副使领库事,秩从六品、从七品; 下设直长,正八品;章宗泰和三年(1203)罢。曾兼领大乐署,海陵王贞元二年(11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