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刑寺少卿
官名。见“司刑寺”。
官名。见“司刑寺”。
春秋时期臣子对别国自称其国君夫人的谦辞。《论语·季氏》: “邦君之妻”,“邦人称之曰君夫人,称诸异邦曰寡小君。”
官名。明初户部、刑部所属山东部分置,各一人,从五品。参见“山东部”。
官名。隋朝始置二人,隶国子寺,从九品,掌书学教授之事,文帝开皇十三年(593)罢。唐初置废不定,高宗龙朔二年(662)定置二人,从九品下,主管国子监书学之事。宋初不置,徽宗崇宁三年(1104)国子监创
官名。北齐置。见“衣冠署”。
官名。清末大理院属官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大理院附设看守所,始置。定额一人,从五品,奏补。掌羁管现审人犯,总理所中一切事宜。
官名。北魏置,属太常。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 (499) 定为从七品下。
参见“主客员外郎”、“主客清吏司员外郎”。
文书名。① 军中文书统称。凡征召、罪责、晓慰等皆用之。② 朝廷有大征讨,为申明出师之名,晓谕将士奋力诛讨而颁布的文告。
官名。明朝提督各衙门宦官的统称。如提督东厂、提督西厂、提督京营等。为宦官中地位高且有实权者。
官名。唐置毡坊使与毯坊使,分掌毡、毯制作之事。至五代合为毡毯使,参见该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