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事郎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(493)定为七品上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见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(493)定为七品上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见。
官署名。见“邮传局”。
选官制度或称辟署、辟举。指高级官吏使用僚属的一种方式。汉朝中央自丞相、御史大夫、三公以至地方官员如州牧、郡国守相皆可自行辟除掾属。被辟除者经公府、州郡试用,再经荐举或察举,可迁任中央或地方官职。北朝后
明朝左右布政使之别称。
官名。又称“卒帅”。春秋时齐国置。一卒之长官。《管子·小匡》: “制五家为轨,轨有长;六轨为邑,邑有司; 十邑为率,率有长。”《国语·齐语》: “三十家为邑,邑有司; 十邑为卒,卒有卒帅。”
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。参见“调授”。
官名。宋朝吏部侍郎左选置,参掌本选之事。参见“侍郎左选”。
官名。元朝置,正二品,五员,大都留守司长官。下设同知二员,正三品; 副留守二员,正四品; 判官二员,正五品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直属参谋总长,掌管兵役法规的制定、实施、监督等业务。设局长一人,中将级;副局长一人,少将级。局内分设三处,处下设科。处长、副处长均为少将或上校级,科长为上校级。
官名。①十六国汉置,见《晋书·刘聪载记》。② “东宫通事舍人”省称。③即“太子舍人”。
官名。唐高宗仪凤 (676—679) 中以弘文馆中多图籍而置,掌校理图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