右通政
官名。明清通政使司之副长官。佐主官掌司事。明洪武十年 (1377) 设,一人。并设誊黄右通政一人。南京通政使司亦设一人,皆正四品。清顺治元年 (1644) 沿设,汉二人。乾隆十年 (1745) 裁一人。十三年俱裁。
官名。明置,为通政使司官员,正四品,其位次于本司长官通政使(正三品)。佐使掌受内外章疏敷奏封驳之事;凡四方陈情建言,申诉冤滞,或告不法等事,于底簿内缮写诉告缘由,赍状奏闻。见《明史·职官二·通政使司》。
官名。明清通政使司之副长官。佐主官掌司事。明洪武十年 (1377) 设,一人。并设誊黄右通政一人。南京通政使司亦设一人,皆正四品。清顺治元年 (1644) 沿设,汉二人。乾隆十年 (1745) 裁一人。十三年俱裁。
官名。明置,为通政使司官员,正四品,其位次于本司长官通政使(正三品)。佐使掌受内外章疏敷奏封驳之事;凡四方陈情建言,申诉冤滞,或告不法等事,于底簿内缮写诉告缘由,赍状奏闻。见《明史·职官二·通政使司》。
官名。又称乙室大王、乙室王。辽乙室王府长官,掌乙室部部族军马之政。任职者多为皇族、国舅等族之人。官名,辽置,也称“乙室王”或“乙室大王”,见“乙室王”条。
宫名,三国魏明帝郭皇后居此宫,故为之代称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后妃传·明元郭皇后》:“明帝即位,甚见爱幸,拜为夫人……帝疾困,遂立为皇后。齐王即位,尊后为皇太后,称永宁宫。”
君主器重宠爱之臣。《战国策·赵策一》:“以子之才而善事襄子,襄子必近幸子。”
代行诏狱亭部之职。诏狱亭部,掌审理冤枉、原轻系,休囚徒。亭:评审、处理。《后汉书·孝灵帝纪》:“使侍御史行诏狱亭部,理冤枉,原轻系,休囚徒。”
官名。宋朝军中教官。神宗熙宁七年(1074),于系将禁兵中置,掌军事训练。哲宗时,某些不系将禁兵亦置,由都监或监押充任。南宋属军职,位在准备将之下。军职名。宋神宗时实行“将兵法”,规定在系将禁兵中设置
官名。东汉置,隶大长秋属官中宫署令,员一人,以宦者任之,秩三百石,主中宫阁道。官名,汉置,属大长秋,宦者,俸三百石,掌中阁道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四·大长秋》:“中宫署令一人,六百石……女骑六人,丞、复道
官名。南北朝置,为戍的主将,掌守防捍御之事,除管理军政外,还干预民政和财政。多以郡太守、县令、州参军及杂号将军等官兼领。北魏肃宗孝昌三年(527),因政权不稳,曾诏留戍主、副质子于京师。北齐定为从七品
官名。唐宪宗元和八年(813)废天威军,以其隶左、右神策军,置马、步军将军及指挥使,以马军大将军知军事。
官名。唐朝北衙禁军左羽林军统兵次官,高宗龙朔二年 (662) 置,员二人,从三品。德宗贞元三年 (787) 增一员。辽朝亦置,为加官。
交通部直属机关。北洋政府设置,依照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二月一日公布的《电政管理局职掌暂行章程》规定,分全国为十三个管理区,各设电政管理局,以监督一人为主官,下设文牍员、主计员、巡线总管、核算生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