右谏院
见“谏院”。
见“谏院”。
官署名。金朝地方九路提刑司之一。掌纠察黜陟、劝农采访、管领屯田及镇防诸军。世宗大定二十九年(1189)六月,置于汾州。设使、副使领司事,秩正三品、正四品。下设判官、知事等官。
官名。明清土官名号之一。武职。湖广、四川、云南等省设有,系土官官署宣慰使司之职官。正五品。有自己所辖之土兵及地区。世袭,其承袭事隶兵部。详“土官”。
官署名。元武宗至大四年(1311),建大圣寿万安寺,置万安规运提点所,秩正五品。仁宗延祐二年(1315),升都总管府,秩正三品。后升寿福院,秩正二品。文宗天历二年 (1329) 降为总管府。
官名。宋朝初年,举行大礼时或置,设副使佐之,掌大礼有关事宜。
官制用语。宋朝官员除授官职、差遣的一项规定。对犯其家三代名讳的官名、地名,许申请迴避,朝廷特予改地或改授,或临时更改官称。
参见“太弟中卫率”。
官名。又称“弥封官”。明清科举考试中特设之官,属“外帘官”。负责考试后士子试卷的糊名、编号、用印,然后送考官评阅,以防止阅卷中之舞弊。科举考试防弊方法之一。宋雍熙二年(公元985年)始将唐代糊名之法用
官署名。唐设匦院,宋太宗雍熙元年改为检院,真宗景德四年立登闻检院,隶属谏议大夫,掌受文武百官及士民章奏表疏。《宋史·职官一·登闻检院》:“掌受文武官及士民章奏表疏。凡言朝政得失、公私利害、军期机密、陈
官署名。清末海军部军枢司所属三科之一。 原属筹办海军事务处参赞厅秘书司。宣统二年(1910),改属军枢司。同年,随司并入海军部。掌承办本部堂各类奏件,录存、清点全部档案,承领军机处、内阁交旨、交片、交
官署名。宋太宗太平兴国八年(983),并马军粮料院、步军粮料院置,掌马、步诸军给授俸料批书券历。初隶三司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转属太府寺。参见“粮料院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