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词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参录尚书事

参录尚书事

官名。东汉尚书权重于太傅、三公(司徒、司空、太尉)和大将军。此五官中无论那官执政,都必须加“”或“参录”。“”即“掌管”“总领”,“参录”即“参与掌管”。《后汉书·顺帝纪》:“(永建元年)丙戌,太常桓焉为太傅;大鸿胪朱宠为太尉,参录尚书事。”《后汉书·胡广传》:“灵帝立,与太傅陈蕃参录尚书事。”尚书,始于战国,或称掌书。“尚”即“执掌”。秦朝尚书为少府属官,掌殿内文书。汉承秦制,职位也很低。汉武帝提高皇权,尚书在皇帝身边办事,地位逐渐提高。汉成帝时设尚书五人,分曹办公,群臣奏章都经尚书;到东汉,尚书成为协助皇帝处理政务的官员。参看“尚书”条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锻工中士

    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冬官府司金中大夫锻工上士佐官,正二命。

  • 小膳部上士、下士

    官名。见“膳部中大夫”。

  • 直荡

    军名。十六国后赵禁卫军。《晋书· 石季龙载记》: “改直荡为龙腾,冠以绛帻。”北朝设有直荡都督、直荡别将等职。唐朝太子左、右清道率府兵称直荡。

  • 火房

    清朝一些部院衙门的内部机构。多隶于各司,以经承管理,负责办理火食。

  • 太子左司御率府

    官署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 (662)改太子左宗卫率府置,率一员、副率二员,掌东宫兵仗、仪卫之政令,置长史及录事、仓、兵、胄曹参军事,又有司阶、中候、司戈、执戟; 并领外府三。中宗神龙元年(705)又改为

  • 都督部大

    官名。十六国汉置。《晋书·石勒载记上》: “ (刘) 元海署 (张) 㔨督为亲汉王, (冯) 莫突为都督部大,以 (石) 勒为辅汉将军,平晋王以统之。”

  • 五军部

    官署名。崇祯十七年 (1644) 三月,李自成农民军政府进入北京后改五军都督府而置。其职掌仍因袭明朝旧制。

  • 户部交阯清吏司

    官署名。明永乐十八年(1420)置,为户部分司之一。司设郎中一人,正五品,员外郎一人,从五品,主事二人,正六品,分民、度支、金、仓四科进行管理。领交阯地区(今越南境内) 户口、钱粮等事,并兼管所分京师

  • 降官

    官员降罚方式之一。北洋政府于民国四年(公元1915年)规定, 司法官惩戒的第三种为降官,指降为该职初叙官以下,并降其职。

  • 典礼院掌院学士

    官名。清末置,为典礼院的长官。见“典礼院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