县市史
县市令的属员。见“县市令”。
县市令的属员。见“县市令”。
宋朝下等役职名。掌巡警盗贼,维持治安,隶镇将等官员。较大市镇则设都所由为其头目。(1)唐时因胥吏与差役经办县体事务,每事必经其手,因称胥吏与差役为所由。又因胥吏与差役多属府县,因亦称府县之官为所由。(
官署名。西汉置,属太仆,有长、丞主其事,掌皇帝乘马。官名,汉置,掌养御马。其长官称长,副长官称丞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太仆》。
官署名。元朝隶武备寺,掌制造兵器,分设于大同、平阳、保定、真定、上都、辽河、蔚州、宣德、东平、大宁等路,按所统工匠人数定秩,从五品、正从六品不等。置达鲁花赤、提举、同提举、副提举各一员。
官名。清朝西藏地方政府官员之一。隶于噶伦。掌理刑名之事。设五品官二人。唐古特官。清设于前藏,秩正五品,属唐古特文官。员额二人,掌民刑诉讼。民国时期沿置。
官署名。清末邮传部所属机构。宣统三年(1911)设。掌理全国邮政事宜。置局长一人,总办一人,会办一人,下设总务、营业、稽核等股。清末邮传部直辖机构。清代设有驿站,在鸦片战争前,原以驿站递送军事文报,属
官名。汉置,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记右扶风所属有厩长及丞,为主管养马之官。
官名。隋朝太子家令寺官,置二人,从六品。唐朝沿置二人,从七品上,掌判寺事,凡食官、典仓、司藏三署出纳,皆刺于詹事。
官名。北魏诸皇子、诸王公国置,统国中军兵,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 (499) 定为从八品或从九品上。北齐沿置,品同。将军名号,西汉置。凡将军皆领兵征战。《汉书·霍去病传·公孙敖》:“以中将军从大将军再出定
光禄寺内部机构名。清置,有满汉署正共二人,笔帖式二人(均由堂官在各署司员中酌派),经承二人,每月将四署及银库支销钱物汇造黄册,移送典簿厅,按月奏销。
明朝任官制度中的一种试职。新科进士被分配到都察院熟悉政务,理刑半年,然后实授御史,故名。正德(1506—1521)后规定新科进士不得除风宪,遂革去此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