县太君
命妇封号名。唐朝内命妇,以三、四品母为县太君,正五品; 外命妇,以五品母为县太君。宋沿唐制,太祖建隆三年(962)规定,左右庶子、少卿监、诸行郎中、国子司业、三京少尹、赤县令、太子詹事、左右谕德、诸卫将军、刺史、下都护、下都督、太子家令、太子率更令、太子仆之母,并封县太君。徽宗政和二年(1112)重定命妇封号名,废。
命妇封号名。唐朝内命妇,以三、四品母为县太君,正五品; 外命妇,以五品母为县太君。宋沿唐制,太祖建隆三年(962)规定,左右庶子、少卿监、诸行郎中、国子司业、三京少尹、赤县令、太子詹事、左右谕德、诸卫将军、刺史、下都护、下都督、太子家令、太子率更令、太子仆之母,并封县太君。徽宗政和二年(1112)重定命妇封号名,废。
官名。①《周礼》地官司市之属,掌市肆摊档货物买卖。《周礼·地官·司市》: “肆长,各掌其肆之政令。”《疏》: “此肆长谓一肆立一长,使之检校一肆之事。”②隋朝司农寺京市署置四十员,炀帝大业三年(607
官署名。太平天国后期设置,属天王直接领导,是综理国政的机关。太平天国前期天王府不置六部,东、北、翼三王府均设六部尚书,分理国政。东王由于天王的授权,可以节制其他诸王,因此,东王府的六部实际上成了天国行
殿中都令史简称。
官名。又称“寺人”或“内竖”。周朝置。未成年的近侍小臣,掌内外之令的传达。《国语·晋语四》:“文公之出也,竖头须,守藏者,不从。”韦昭注:“竖,文公内竖里凫须,公出不从,窍藏以逃,尽用以求纳公。”《周
官名合称。北魏明元帝永兴四年 (412)七月,“置四厢大将,又放十二时,置十二小将”。(《魏书·太宗纪》)职掌不详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改定官制后未见。
官名。东汉少府所属有守宫令及丞,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本注:“主御纸笔墨,及尚书财用诸物及封泥。”魏晋守宫令转属光禄勋,秩六百石,第七品,职掌与汉同。梁陈光禄卿所属亦有守宫令。北齐于光禄寺设守宫署,置“守
官署名。北宋前期置,隶三司,掌烧变丹粉,以供绘饰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改制,改隶将作监。宋将作监所属机构。掌烧变丹粉,以供绘饰墙壁之用。设监官一人,以内侍充任。
官名,西汉置,属乐府,掌管钟工人员。见周明泰《再续封泥考略》。官名。汉代乐府令的属官,见《再续封泥考略》卷一。乐府中有许多分管乐器的属官,钟官分管钟。
官名。唐玄宗开元(713—741)中置为三夫人之首,位次皇后,正一品,与丽妃、华妃掌佐皇后论妇礼,管理后宫众务。其后置贵妃,惠妃即为其次。内命妇名。唐玄宗时置,为皇帝之妾,与丽妃、华妃合称三夫人,秩正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 新置散职八尉之一,从七品。武散官名。隋炀帝时置,秩从七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