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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公主

县公主,即封地为县的公主。汉制,皇帝的女儿称公主,皇帝的姐妹称长公主。皇帝的女儿都封县公主,即食邑(封地)为县,仪服同列侯;其遵崇者,加号长公主,如舞阳长公主,仪服同蕃王。诸王女皆封乡、亭公主,即封地为乡、亭,仪服同乡、亭侯。但也有例外,如肃宗封东平宪王苍、琅邪孝王京女为县公主。皇女封县公主者,其所生之子袭母封为列侯,皆传国于后。诸王女封乡、亭公主者,则不传袭。见《后汉书·皇后纪》。《后汉书·光武十王列传·东平宪王苍》:“旧典,诸王女皆封乡主,乃独封苍五女为县公主。”


外命妇名。东汉时皇女均封县公主,其仪服同列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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