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北宋置于陪都西京(今河南洛阳),设管勾台事一人,以朝官以上充任,掌拜表行香,纠举违失。属吏有令史、知班、驱使官、书吏等。
明朝卫所制度中的一种特种编制。不隶卫,直属都指挥使司。设官与一般千户所同,正千户一人,正五品,副千户二人,从五品,镇抚二人,从六品。下辖十百户所。
官署名。民国二十五年改盐务署为盐政司,掌盐政等事。参看“盐务署”条。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财政部原置盐务署,民国三十二年(公元1943年)改为盐政司。管理盐及硝磺的产制收储及运销。以司长为主官,下设科长、
官名。明建文(1399—1402)中于各郡王府置,一人,具体职掌不详。永乐(1403—1424)初罢。
官名。元置,为器物局的主官,见“器物局”。
官名。尚书省虞曹长官通称。亦称虞曹郎中,资深勤能者可转侍郎。三国魏始置,六品。西晋沿置,东晋康帝、穆帝后省。南朝梁、陈复置,梁郎中五班,侍郎六班; 陈皆四品、六百石。北魏置,初隶虞曹尚书,孝文帝改制后
官名。此为突厥语的音译,以称可汗的子弟。位在叶护、设之下。
官署名。简称“红本处”或“收本房”。清朝内阁所属之办事机构。清中期以后设立。掌收发“红本”(即经皇帝用红笔批示的奏章)。由大学士于满、汉中书内委员理事,无定员。起居注馆咨送揭帖和各地咨送内阁饭银,亦归
代行司隶校尉之职。《后汉书·光武帝纪》:“更始将北都洛阳,以光武行司隶校尉,使前整修宫府。”司隶校尉,初置持节,率中都官徒一千二百人,督大奸猾。后罢其兵,掌率隶巡察。参看“司隶校尉”条。
翻译官,专指翻译西方少数民族语言的翻译官员。《礼记·王制》:“五方之民,言语不通,嗜欲不同。达其志,通其欲。东方曰寄,南方曰象,西方曰狄堤,北方曰译。”疏曰:“其通西方语官谓之狄辊者,辊,知也,谓通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