厨监
官名,掌监厨师厨食。《后汉书·来历传》:“太子乳母王男、厨监邴吉等以为圣舍新缮修,犯土禁,不可久御。”
官名,掌监厨师厨食。《后汉书·来历传》:“太子乳母王男、厨监邴吉等以为圣舍新缮修,犯土禁,不可久御。”
见“河东陕西道提刑按察司”。
官名,汉置,属太常,俸六百石。先帝陵,每陵园置令一人,掌守陵园,案行扫除。有丞和校长各一人。丞为令之副;校长掌兵戎盗贼事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一》。
官署名。清末陆军部海军处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四年(1908)设。掌海军卫生防疫,疗病治伤,筹备药料,以及海军医务人员开补升调、教育。置司长一人,承发官一人,军医五人,录事六人。宣统元年(1909),并入
满语官名。武职。汉译为“翼长”。
官名。秦置,西汉分置左、右监,隶廷尉。秩千石,禄秩与廷尉正相当而位稍次之。执行具体逮捕任务,亦参议案例、律条,审理疑狱。与正、平通署公牍,互相监督。东汉唯置右监,秩六百石。魏晋南北朝去“右”字,置一员
官名。《考工记》有人,孙诒让《周礼正义》说: “此工主治革以冒鼓。”北周依此职置工中士,正二命;工下士,正一命。属冬官府司皮下大夫。
官署名。唐太宗贞观六年(632)改弓弩署置,隶军器监; 军器监罢,则隶少府监,玄宗天宝六载(747)定隶军器监。置令一员、丞一员,掌出纳矛矟、弓矢、排弩、刃镞、杂作及工匠,另有监作、典事等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《周礼》外史置,北周沿置。春官府外史司长官,掌纪录君王言行,以为国志(即起居注),兼掌书籍。下设外史上士以佐其职,领著作上士、校书下士等官属。正四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
指帝王在位。《尚书·周书·无逸》: “肆中宗之享国,七十有五年。”
官名。又称“御戎”。春秋晋置。掌驾驭兵车。大夫爵。《国语·晋语七》: “知栾纠之能御以和于政也,使为戎御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