厅丞
官名。清末高等与京师地方审判厅长官。详“审判厅厅丞”。
官名。清末高等与京师地方审判厅长官。详“审判厅厅丞”。
官名。春秋战国置。主管官吏的爵秩等级,考核吏治。《管子·五行》: “命左、右士师、内御、总别列爵,论贤不肖士吏。”
官名。隋朝左、右卫各置二十员,正九品,参列军府,出使劳问。文帝开皇六年(586)罢。
官署名。北齐始置,为管理仓储市易,供应宫廷粮食薪菜、百官禄廪的事务机关。设卿、少卿、丞各一员,领平准、太仓、钩盾、典农、导官、梁州水次仓、石济水次仓、籍田等署。历代沿置,掌粮食储积、仓廪管理及京朝官禄
官名。北洋政府时期设置于高等检察分厅,相当于分厅长。
宫内给使名。宋置于内侍省,以内侍亲属充任,以十年为限。辽三班院中亦置,其地位在都知之下。
武官名。隋炀帝时置,为左右监门府的主官,见“左右监门府”。
官名。金代设此军官,从三品。原名总领,后改名为都尉。详见“虎威都尉”条。
官名。清朝盛京工部之长官。额设一人,满缺,秩正二品。总掌部务。
明清时进士因列名甲科之榜,故又别称为甲榜。
官名。清末临时派往各国考察宪政之高级官员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始置,初为五人。三十三年后续置。无定额,特简。多为从一品、正二品官员。掌分赴东西洋各国考求一切政治,提出报告与建议,以供采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