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经长官选择任用的属吏。《汉书·隽不疑传》:“门下诸从事皆州郡选吏。”注:“师古曰:选州郡吏之最者乃得为从事。”
科举制度。明崇祯十四年(1641)置,为武科名目,以选任武才,应付农民起义。诏下,无有应者。
即唐代的尚书省、门下省、中书省、秘书省、御史台。高宗龙朔二年,改尚书省为中台,门下省为东台,中书省为西台,秘书省为兰台,御史台为宪台,合称五台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一·尚书省》、《新唐书·百官二·门下省、
官名。东晋南朝置。初,晋穆帝永和三年(347)因仇池氐杨氏称蕃于晋,拜杨初为使持节、征南将军、雍州刺史、平羌校尉、仇池公。后遂为仇池氐杨氏专设,其统治者多兼之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夏官之属有土方上士五人,下士十人,主管四方邦国的土地。北周依其制置土方中士,正二命;土方下士,正一命。属夏官府职方中大夫。
皇帝尊其弟的称谓。一般指皇帝诸弟中定为皇位的继承者。如《晋书·孝怀帝纪》记惠帝立其弟司马炽为皇太弟;《晋书·刘聪载记》记东晋列国汉刘聪即皇帝位后,尊弟北王乂为皇太弟。
官名。春秋置。掌田猎,捕捉野兽。《左传·宣公十二年》: “楚潘党逐之,及荧泽,见六麇,射一麇以顾献,曰: ‘子有军事,兽人无乃不给于鲜? 敢献于从者。’《周礼·天官》有“兽人”,一说为周朝置。《周礼·
科举制科之一。隋代设置,属于吏治类科目。大业五年(公元609年)诏举。参见“制科”。
元朝军事机构合称。又称六卫汉军。指前、后、左、右、中五卫与东宫侍卫六支侍卫亲军。
见“荆湖等路行枢密院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