协理图撒拉克齐
见“图撒拉克齐”。
见“图撒拉克齐”。
官名。宋神宗熙宁四年 (1071),于京城建中太一宫,以前任宰执提举。哲宗元祐六年(1091),改置中太一宫使,为祠禄之官。
官名。清末大理院典簿厅之长官。详“大理院典簿厅都典簿”。官名。清末置,为大理院典簿厅的主官,见“大理院典簿厅”。
官署名。元朝军府等级,秩从七品,统军五十名以上,置百户一员。
官名。西晋武帝泰始九年(273),符节台省并入御史台,置符节御史掌其事。职掌与符节令同。东晋、南朝宋沿置。官名。西汉侍御史中有专掌符玺者二人,称为符玺御史。赵尧曾任此职,见《汉书·周昌传》。东汉特设符
官名。见“弘文馆馆主”。
官名。三国魏置,员一人,六品,掌典禁兵督守殿廷。西晋员十人,六品,分隶左、右卫将军,朝会宴飨及乘舆出入,直侍左右,夜开宫城诸门,则执白虎幡监之,多选清望之士充任。东晋孝武帝太元(376—396)中改选
官署名。简称“红本处”或“收本房”。清朝内阁所属之办事机构。清中期以后设立。掌收发“红本”(即经皇帝用红笔批示的奏章)。由大学士于满、汉中书内委员理事,无定员。起居注馆咨送揭帖和各地咨送内阁饭银,亦归
惩戒机关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直隶于司法院。分设于各省,掌理各省荐任职以下公务员的惩戒事务。委员会设委员长一人,由高等法院院长兼任;委员七至九人,由司法院在高等法院庭长及推事中选任三至五人,其余员额从省
官署名。即侍卫亲军马步军都指挥使司。
先因寄籍外省,后愿改归原籍者,称复籍。清制,凡官员复籍,需察其原籍确有坟墓、庐舍,方准改归原籍。由祖籍所在地方官察核,报吏部定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