协同官
官名。清朝礼部教坊司之属官。分掌殿廷朝会乐律及舞仪之事。顺治元年(1644)设,初定十五人,继裁五人。正九品。雍正七年(1729)裁。
官名。清朝礼部教坊司之属官。分掌殿廷朝会乐律及舞仪之事。顺治元年(1644)设,初定十五人,继裁五人。正九品。雍正七年(1729)裁。
官名。① 唐高宗龙朔二年 (662) 至咸亨元年 (670)改殿中省尚食局为奉膳局,置为长官。② 明置为光禄寺散官。洪武十年 (1377)定凡光禄司少卿出身于庖人者,授此。三十年改光禄司为光禄寺,仍沿
宋代司农寺所属官仓。掌谷物廪藏之事,以供官吏、军兵禄食之用。
州门下吏名。南朝宋置,见《宋宁州刺史爨龙颜碑阴》。职主州府兵卫。
官名。民国十一年(公元1922年)十月北洋政府设置,直属大总统。蒙古宣慰使得设置行署办公,设参议六人,由宣慰使聘任;秘书长一人,秘书二至四人,随员六至十人,均由宣慰使派充。
流内九品三十阶之外,隋朝又有十四等,行台尚书令为视正二品,又有视从二品、视正三品、视从三品、视从四品、视从五品,以下为视正、从六品,视正、从七品,视正、从八品,视正、从九品。唐朝又有视流内起居,五品至
官名。新莽太子四友之一。始建国三年(后11)置,秩以大夫,以中郎将廉丹任之。官名,王莽置,为太子四友之一,中郎将廉丹曾任此官。见《汉书·王莽传中》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夏官府兵部中大夫属官,佐兵部中大夫、小兵部下大夫掌本部事务。北周武帝建德二年 (573),省六府诸司中大夫,以下大夫为长官,遂成为兵部司次官。宣帝即位,复
官名。三国魏置,为分曹侍御史之一,掌度支运。
官名。清末高等与京师地方审判厅长官。详“审判厅厅丞”。
即“法依旦尼哈番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