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院司空
官名。辽朝北大王院官员,在北院司徒下。
官名。辽朝北大王院官员,在北院司徒下。
下大夫 官名。北周夏官府有司勋中大夫、下大夫、上士等职,而《隋书》、《北史》列传中又有勋曹中大夫、右勋曹中大夫、左勋曹下大夫,而任此职者都在平齐之后。可能是司勋中大夫后改称勋曹中大夫,平齐之后,勋官猥
官署名。清末法部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收发定罪人犯、京外来往文件折奏、逾限统计书表,掌罚书手、皂差、禁卒,宣告各项示谕,收发、修造刑具并全署工程各事项。置员外郎、主事各二人。法部内部
官署名。掌管食盐生产及运销的机构,同于都转运盐使司,而品秩较低,为从五品。管辖各盐仓、盐场及盐井盐课司。元朝设有广东、广海二盐课提举司。明朝设有四川、广东海北、黑盐井、白盐井、安宁、五井、察罕脑儿七盐
官名。三国吴置。《太平御览》卷九二四《孔雀》引《晋书》: “孙皓时交趾太守孙谞贪累,为百姓所患。会察兽邓荀至,擅调孔雀三千头。”一说即察战之误。
官名。清末农工商部属官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。定额三人,正五品,奏补。掌本司事务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沟渎浍池水利的禁令。《周礼·秋官》: “雍氏,下士二人,徒八人”,“掌沟、渎、浍、池之禁,凡害于国稼者,春令为阱擭沟渎之利于民者,秋令塞阱杜擭,禁山之为苑泽之沈
将官名,三国魏置,掌领兵作战,位低于部曲将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三少帝纪》:“咸熙元年,诏以散将王起……为部曲将。”
科举考试防弊方法之一,宋景德中曾限举人于试纸前亲书家状,如所书书体不同者即斥罢,此即后来填写亲供核对笔迹之所本。清代录取举人,发榜后有填写亲供的规定,康熙五十三年(公元1714年)令各省地方近者限一日
参见“小宾部下大夫”。
散阶称号。清朝武职从六品之封赠。初,武职中属绿营者从六品封忠显校尉,乾隆二十年(1755)改武信佐郎; 属八旗者从六品封承德郎,后改武信郎。三十二年,统一为武信佐郎。五十一年,改此称,遂为定制。官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