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部下大夫
官名。北魏前期置,尚书省北部曹次官,佐尚书管理北方州郡事务。《魏书·慕容白曜传》:“高宗即位,(白曜) 拜北部下大夫。袭爵,迁北部尚书。”四品上。孝文帝太和 (477—499) 改制废。
官名。北魏前期置,尚书省北部曹次官,佐尚书管理北方州郡事务。《魏书·慕容白曜传》:“高宗即位,(白曜) 拜北部下大夫。袭爵,迁北部尚书。”四品上。孝文帝太和 (477—499) 改制废。
官名。明洪武三十年(1397) 改良酝署令置,设一人,从六品。清朝沿置,设二人,满、汉各一人。初制,满员四品,顺治十六年 (1659) 改六品,康熙六年 (1667)升五品,九年与汉员并定为从六品。
宫观官名。南宋改管勾宫观置。
官名。元朝乌思藏十三万户之一,隶乌思藏宣慰司,治所在今西藏日喀则县霞炉乡。
学校名。清朝培养琉球留学生之机构,康熙二十三年(1684)琉球陪臣子弟四人赴京受业,均准入国子监就读,始称官学。其后,二十七年、雍正二年(1724)、乾隆二十五年(1760)、嘉庆十年(1805)、道
官制用语。即军职转迁。宋制,每遇大礼,殿前、侍卫马步军诸军职,各依次迁补。转至军都指挥使,再迁则遥领刺史; 再迁为厢都指挥使,遥领团练使。若所迁军职已满员,即罢军职,则正为团练使、刺史赴本任,或为他州
(1) 汉代卫尉所属的低级武官。其地位高于作为士兵的卫士,见《汉书·惠帝纪》。(2)唐天宝十一年(公元752年)改府兵士兵——卫士为武士。
清代总理衙门的内部机构。初名收掌处,同治三年(公元1864年)八月改为司务厅,掌收发往来文书及呈递折件、监视关防、请送印钥等事。由总办章京内酌派二人为“领办”,主管司务厅事务。下设文案科房供事二十四人
官署名。明朝王军都督府之一。初分领在京留守中卫、神策卫、广洋卫、应天卫、和阳卫、牧马千户所。永乐 (1403—1424) 后改广洋卫隶南京中军都督府,增蕃牧千户所。并领在外直隶扬州卫、和州卫、高邮卫、
官名。五代置,掌监狱警卫。见《历代职官简释·牢城遏后指挥使》。
官名。唐朝秘书省司天台官,肃宗乾元元年 (758) 置,员一人,正六品上,为中官正副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