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寺
官署名。明朝北京大理寺的省称。因与南京大理寺相别,故名。
官署名。明朝北京大理寺的省称。因与南京大理寺相别,故名。
几指案几,杖为手杖。老人居则凭几,行则凭杖,古时用以表示敬老。汉朝皇帝常以几杖赐予年老重臣以示尊荣。《汉书·孔光传》:“赐太师灵寿杖,黄门令为太师省中坐置几,太师入省中用杖。”两晋南北朝沿袭此制。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北京军政府时期设置,属农工部,掌管全国水利行政事务。以司长为主官,分科情况不详。
官名。北周置。《隋书·宇文述传》:“及(武)帝亲总万机,召(述)为左宫伯,累迁英果中大夫。”正五命。官名。南朝梁有英果将军。北周置英果中大夫,正五命,府属不祥。任此职者见《隋书·宇文述传》,“周武帝时
官署名。辽朝置,北面官,属北大王院。掌北院部族军马之政令。设详稳、都监、将军、小将军等职。官署名,辽朝置,属北面官,掌北院部族军马之政令。其官有北院详稳、北院都监、北院将军、北院小将军。见《辽史·百官
百官,群吏。《尚书·商书 ·盘庚》:“鸣呼!邦伯,师长,百执事之人,尚皆隐哉。”《国语·吴语》:“王总其百执事。”韦昭注引贾侍中说: “百执事,百官。”
皇帝的母亲原为皇后者称皇太后,新君立,皇后改称皇太后或太后。《汉书·外戚传》:“汉兴,因秦之称号,帝母称皇太后。”《后汉书·孝和帝纪》:“闰月辛巳,皇太后窦氏崩。”“甲子,追尊皇妣梁贵人为皇太后。”皇
官名。北魏皇子府、王府、公府、将军府、州府僚属,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(499)定为正四品至正六品上。州府所置者位次长史、司马,高于诸曹参军。初置多员,宣武帝永平二年(509)省并为一员。北齐三师、二大、
官名。唐初秦王、齐王府右一护军府次官,置二员,从四品下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掌宗庙的看守和日常清扫。参预考定朝仪典章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定为四品上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末载。
官署名。明清都察院所属诸道之一。明洪武十五年 (1382) 置。设监察御史十人。南京都察院亦置,设监察御史二人。在本道之外协管前军都督府,在京燕山左等八卫,直隶淮安府及大河等六卫。清顺治元年 (16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