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清吏司
官署名。① 明朝户部所属清吏司。永乐元年(1403)改原北平清吏司而置,设官及职掌均无变化。十八年定都北京后罢。②明朝刑部所属清吏司。沿革与户部北京清吏司同。
官署名。① 明朝户部所属清吏司。永乐元年(1403)改原北平清吏司而置,设官及职掌均无变化。十八年定都北京后罢。②明朝刑部所属清吏司。沿革与户部北京清吏司同。
①春秋时齐国地方行政区划名。十邑为一卒。首长为卒帅。见《国语·齐语》。②军队编制名。(1)周朝军队一百人为一卒。《周礼·夏官·诸子》郑玄注: “百人为卒。”(2) 春秋时齐国军队二百名士卒为一卒。《国
千户之君,即食邑千户的列侯之别称,也称千户侯。《史记·货殖列传》:“今有无秩禄之奉,爵邑之人,而乐与之比者,命曰‘素封’。封者食租税,税率户二百,千户之君则二十万。”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 (196—220) 末曹操置,三国魏,十六国前秦、后秦,西秦北魏及仇池杨难当沿置。后秦时列为第三品,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(493) 定为从三品下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改为四品。官名
官名。南朝梁诸王国置。北齐除皇子王国外,其余王国及公侯国皆置。隋因之,每王国置一人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正三品。掌措办盐货。蒙古太宗时,以平阳课税所掌盐课。后置立运司,世祖至元二十三年(1286)改为陕西都转运司,掌诸色课税。二十九年,置盐运司,专掌盐课。仁宗延祐六年(1319),定名
官名。西汉武帝太初元年 (前104) 由中尉改名,秩中二千石。职掌京师治安,督捕盗贼,负责宫廷之外、京城之内的警卫,戒备非常水火之事,管理中央武库,皇帝出行则掌护卫及仪仗队。属官有丞、侯、司马、千人及
国民党政府立法院所设各委员会之一。设委员长一人,委员若干人,掌审议财政方面的法律案 。
参见“太子骑官备身五职”。
官制用语。宋朝禄赐制度之一。凡选人、使臣等无职田或职田不足者,于本俸之外每月另给补贴,称茶汤钱。
官名。宋代翰林院设此官,以内侍押班、都知充,总管天文、书艺、图画、医官四局。见《宋史·职官六·内侍省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