勾凿司
即“三司勾凿司”。
即“三司勾凿司”。
①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。中士二人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墨、劓、宫、刖、杀五刑之法。佐司寇量罪施刑。② 司刑寺简称。唐武则天光宅元年(684)改大理寺为司刑寺,中宗神龙元年(705)复旧。官名。周置,主刑
官名。北齐置。原称第三领民庶长,唐朝人修史时避讳改。视从六品。
官名。即“典属清吏司员外郎”。
官名。见“司府寺”。
参见“十忠将军”。官名。将军名号,梁置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上》。
官名。见“右中郎将”。
官名。又称“弥封官”。明清科举考试中特设之官,属“外帘官”。负责考试后士子试卷的糊名、编号、用印,然后送考官评阅,以防止阅卷中之舞弊。科举考试防弊方法之一。宋雍熙二年(公元985年)始将唐代糊名之法用
蒙古语,意为“渔人”。指蒙、元宫廷、投下捕鱼人户及掌管渔务官员。
①官名。隋炀帝置为宫廷女官,二十四典之一,员四人,从七品,属尚食局。唐朝改正七品。为司膳之佐,协掌割烹煎和之事。宋朝沿置,为尚食属佐。金、明悉如唐制。明永乐(1403—1424)后归其职于宦官。又,宋
武官名。南朝宋置,为加官、散官性质的将军,秩八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