副理事官
官名。清入关前置。太宗崇德三年(1638),于六部、理藩院等机构设,员额不等。顺治元年(1644)改为员外郎。唯宗人府于雍正二年(1724)复改员外郎置。参见“宗人府副理事官”。
官名。清太宗崇德三年(公元1638年)于六部各置副理事官若干人,顺治元年(公元1644年)改为员外郎,分别由满、蒙、汉及汉军充任。
官名。清入关前置。太宗崇德三年(1638),于六部、理藩院等机构设,员额不等。顺治元年(1644)改为员外郎。唯宗人府于雍正二年(1724)复改员外郎置。参见“宗人府副理事官”。
官名。清太宗崇德三年(公元1638年)于六部各置副理事官若干人,顺治元年(公元1644年)改为员外郎,分别由满、蒙、汉及汉军充任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中侍中省内谒者局长官,员一人,九品上。官名。北齐设内谒者局,属中侍中省。设统、丞各一人,统领内谒者,司宫内传达。
官署名。据《汉书·地理志》,西汉南郡编县、江夏郡西陵县均置。官名,汉置,掌云梦泽之利。《汉书·地理志上》:“(南郡)编,有云梦官。”“(江夏郡)西陵,有云梦官。”
官名。宋朝閤门司置,初选通识文字、善于宣赞、熟于祗应者任职,后用为横班阶官以加赐武臣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,复为职事官,从七品。徽宗政和六年 (1116) 改宣赞舍人,掌传宣赞谒之事
官署名,汉置,原名考工室,武帝太初元年更名考工室为考工,西汉时属少府,东汉时转属太仆掌作器械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少府》。《后汉书·百官二·太仆》:“考工令一人,六百石。本注曰:主作兵器弓弩刀铠之
官名。为嘉蔬署正副主官。见“嘉蔬署”。
官署名。南朝梁、陈置,掌东宫用马。
官名统称。宋朝寨主、寨主簿、寨都监、寨监押、寨将、寨副将、寨巡检通称寨官。
即八刺哈赤。
南宋临安府签书节度判官厅公事简称。参见“临安府”。
官名。《尔雅·释水》说:“江、河、淮、济为四渎,发源注海者也。”唐制于四渎各置庙令,秩正九品上,下设祝史、斋郎。宋沿置四渎庙令,所掌与“五岳庙令”同,参见该条。